臺灣南部民眾的國家認同、統獨立場及
兩岸經貿交流態度:
2011年與2015年的比較
摘要
本文從國際關係理論「區域」及「經濟治略」的概念切入,探討2011年中國大陸針對臺灣南部地區提出的「向南移、向下沉」惠臺政策實施之後,臺灣南部民眾在2015年時其國家認同、統獨立場及兩岸經貿交流等態度是否有何變化。本文使用「兩岸關係和國家安全民意調查」資料進行統計分析,發現與2011年時相較,2015年時南部民眾的國家認同及統獨立場態度分布並沒有出現顯著差異,但是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者的比例有顯著增加。這顯示著重於以經濟利益作為誘因的「向南移、向下沉」惠臺政策確實有助於臺灣南部民眾支持有利於其經濟利益的兩岸經貿交流,但是並無法影響南部民眾的國家認同與統獨立場。
關鍵詞:兩岸關係、臺灣南部、國家認同、統獨、兩岸經貿交流,惠臺政策
壹、前言
從1949年國民黨政府來到臺灣起,兩岸關係一直是臺灣內部所面對的最重要議題之一。而在1980年代晚期國民黨政府陸續開放兩岸探親與各項交流之後的三十多年以來,兩岸關係也歷經了多次的起伏與波折。在這些年中,臺灣民眾對於兩岸關係議題的態度,也與兩岸關係的發展緊密相關。例如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調查資料顯示,1995年臺灣人認同超越了中國人認同,一般認為這與1994年發生了千島湖事件,臺灣民眾對中國大陸處理方式不滿有關;而1996年到1997年,臺灣人認同從24.1%上升到34.0%,一般認為是1996年臺海飛彈危機所導致。1
過去已有許多文獻探討臺灣民眾在兩岸關係相關態度上的民意傾向,不過這些討論大多以全臺灣(偶爾加上澎湖)的範圍作為一個整體來進行,針對臺灣不同區域民眾的兩岸關係相關態度的研究則比較少見,因此本文將從「區域」的角度切入,著重於分析臺灣南部民眾的兩岸關係相關態度,包括國家認同、統獨立場及兩岸經貿交流態度,並探究2011年中國大陸針對臺灣南部提出的「向南移、向下沉」惠臺政策實施之後,2015年時臺灣南部民眾在這三種態度面向上是否有何變化。
本文的研究動機主要是來自以下兩者。首先,「區域政治」在臺灣政治發展過程中是一個不能被忽視的現象。隨著臺灣民主化的進程,臺灣已經舉行過多次的中央層級與地方層級選舉,而歷次選舉的結果大致已經形塑了「北藍南綠」的政治格局,也就是北部縣市通常以泛藍陣營的支持者較多,而南部縣市則以泛綠陣營的支持者居多,尤其南部的台南市(包括過去的台南縣)、高雄市(包括過去的高雄縣)、屏東縣,在過去大約二十多年的時間內皆長期由民進黨執政,嘉義縣也由民進黨執政了二十多年,這形成臺灣一個明顯的區域政治特色。2
其次,2005年4月底至5月初,時任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中國大陸,與中國大陸達成農業交流協議,包括中國大陸輸入臺灣的農漁產品,自此中國大陸開啟了對臺灣的「惠臺政策」,也就是在經濟方面有利於臺灣的對臺政策,而其中的一項方針是2011年提出的「向南移、向下沉」,也就是「要求各省市與社團組織在開展兩岸交流時,應將工作重心從北部向南移,加強對南部縣市的交流,並應採取創新靈活的交流形式,深入與臺灣南部的基層民眾、社團組織,甚至與原住民部落開展交流。」3此一原則的提出是著眼於前面所提的臺灣內部的「區域政治」現象,也就是南部縣市多長期由民進黨執政,因此希望藉由對臺灣南部的惠臺政策,例如大陸省市級首長採購團來臺採購農產品、在臺成立農產品採購合作社、開放陸客來臺旅遊等,4甚至是虱目魚的契作,5還有各項交流活動,例如舉辦海峽兩岸歌仔戲藝術節、閩南語歌曲大獎賽、元宵主題燈會、保生慈濟文化節等文化活動,還有組織歌仔戲等藝文團體來臺灣演出,以及落地接待甚至全程招待臺灣中南部的媒體、農漁會、村里長、工商團體等,6來達到爭取南部民眾認同,與緩解漸進式臺獨思維擴散至南部各階層之目的。7
在上述背景之下,臺灣南部民眾的兩岸關係態度在2011年「向南移、向下沉」的惠臺政策方針被提出後,到2015年馬政府卸任前一年的這段期間有何變化,是本文想要瞭解的主要問題。中共「惠臺政策」實施以來曾歷經不同階段的變化。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21年3月提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兩岸融合發展」論述前,82017年3月時任中國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宣示了「加強與臺灣基層一線和青年一代交往交流」的對臺「一代一線」政策。9曾有研究針對「一代一線」政策實施後臺灣「整體中南部」民眾在統獨與兩岸經貿交流議題上的態度進行分析,10不過該研究除了未單獨分析「南部」之外,「一代一線」政策與「向南移、向下沉」政策的背景也有時空上的差異。在時間面向上,「一代一線」的提出是在2016年民進黨政府上任兩岸關係惡化之後,與「向南移、向下沉」政策提出時兩岸關係緩和的大環境有所不同;而在空間面向上,「一代一線」政策出現後相關的惠臺措施更加著重於吸引臺灣民眾前往中國大陸創業或居住,而不似「向南移、向下沉」政策是偏向以臺灣作為政策實施的空間場域。這種時空的差異極可能會使這兩項政策分別對臺灣南部民眾的兩岸關係態度造成不同的影響,也因此,針對「向南移、向下沉」政策的成效另外進行檢視亦有其意義,亦即除了使吾人可藉此了解此政策是否有達成其預期目的之外,也可使吾人理解在兩岸關係緩和與氣氛良好的背景與條件下,「惠臺政策」究竟能多大程度地改變臺灣民眾的兩岸關係態度。
貳、文獻回顧
在國際關係文獻中,「區域」並非一個少見的分析概念,例如國際政治經濟學的文獻經常討論到一個國家對外經貿開放與否對於該國國內政治發展的影響,而「區域」就是可能受到影響的分析單位之一。這些學者認為,貿易與投資的「國際化」(internationalization) 將會導致生產要素(例如土地、資金、勞力等)與物資的國際流動,而這將使這些生產要素與物資置於國際市場的供給與需求洪流中,進而影響到它們的相對價格變化。11而這種相對價格的變化將會產生不同的分配效果,從而形成贏家與輸家,亦即在此「國際化」中經濟利益分別獲益及受害者。這些贏家與輸家可能會是不同的產業部門、階級,以及區域,因此,對於貿易或投資國際化的政策偏好也會因部門、階級、或者區域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此外,該國的政治發展也因此會以部門、階級、或區域做為分歧的界線而發展演變。12延續了這一觀點,Trubowitz就認為由於美國國內不同區域在生產內容、技術發展水平、國外市場、以及它們在國際經濟體系中所處的位置等各方面的差異,以致於這些區域在美國回應國際的挑戰及機會時,會產生不同的風險及利害關係,也導致它們在美國界定其外交政策方向及國家利益的過程中彼此發生衝突。13
在國內兩岸關係的研究上,耿曙與陳陸輝曾以「區域」作為切入角度。14他們運用上面提及之觀點來分析「臺灣的兩岸經貿政策是否應該擴大開放」這一議題,認為臺灣的不同地理區塊由於擁有不同的重點產業,因此不同地理區塊的民眾對於擴大兩岸經貿交流的態度也會呈現出一些差異,其中以重化工業為主的南臺灣因為難以從兩岸經貿交流中獲利,因此比較傾向支持「限制交流」;在政治效應上,則是會傾向支持主張此一立場的泛綠勢力。不過這篇文章是以各區域的產業就業結構作為分析依據,亦即屬於總體層次之分析,並未採用個體層次的民調資料,以呈現出各區域民眾的政策態度與政策立場的實際分布狀況。
上述的文獻除了點出「區域」的分析角度,另一方面也是從「經濟利益」的面向來論述,認為不同地域裡的人們因為所從事的產業有所不同,因此會受到經貿政策開放與否的不同影響,有的地方的民眾能從中獲得經濟利益,有的地方的民眾經濟利益則嚴重受損。而國際關係理論中的「經濟治略」(economic statecraft)概念也是著重於經濟利益的觀點。作為一個國家對外施展影響力的工具之一,經濟治略還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威逼」,亦即以減損他國經濟利益的方式迫使他國屈服,例如以經濟制裁來懲罰他國;另一種則是「利誘」,亦即以經濟利益勸誘他國順從己意,例如以賄賂或援助來收買其他國家。15而不論是使用威逼或者利誘,直接受到這些經濟治略所影響者,經常是目標國家裡的社會部門而非政府,也就是民間的相關企業或民眾,而這些社會部門的行為者在受到影響後會以社會壓力的形式影響政府的決策甚至政策的產出。16
中國大陸的「惠臺政策」即是屬於「利誘」的一種經濟治略,亦即以經濟利益誘因作為贏得他國順服的一種手段。不過,較無文獻去探討針對特定區域實施的經濟治略,而討論惠臺政策如何影響臺灣南部兩岸關係民意者也較少見。耿曙曾對於中共惠臺政策的政治影響有所探討,17由於該研究是2009年發表,當時中國大陸尚未正式提出「向南移、向下沈」的方針,因此其內容乃針對當時惠臺政策的目標群體,包括全體民眾、農林漁牧、青年學子、企業社群等的國家認同與統獨立場作分析,並沒有特別從區域的角度探討南部民眾的相關態度。
辛翠玲曾針對中共「向南移、向下沈」的政策效果表示存疑,她認為中國大陸對南臺灣的政治採購、讓利等作為,「並沒有真正深化到加入南臺灣民眾社會的自我意識建構」;「南臺灣在再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意識再造期許,與中共政治採購背後欲改變對手的認同期待,兩種期待想像,如同無交集的平行線。」18她並提到上述說法可從南臺灣與中國大陸交流漸增,但南臺灣民眾的政治認同並無明顯改變此一事實看出。19雖然該文如此論述,不過並未列出實際數據,故無法得知當時臺灣南部民眾在政治認同上的態度變化究竟如何。而且惠臺政策繼續執行到2016年年初,是否這期間南部民眾的相關態度有發生什麼變化,也有待釐清。
中國大陸針對臺灣南部所推出的惠臺政策之一是虱目魚契作。曾于蓁對於2011年開始在台南學甲進行的虱目魚契作進行了深入的田野研究,20她發現多數受訪漁民對於能夠經由契作提高收入都持肯定態度,不過該文並未提到有漁民針對政治認同表達立場。Keng, Tseng, and Yu同樣針對此個案的另一研究提及,虱目魚契作使民進黨在學甲的得票下滑,但此一現象並未出現在其他臺南鄉鎮。不過該文也沒有提及參與者契作者在政治認同態度上是否有所改變。21
關於南部民眾的國家認同態度,黃清賢曾引用了「臺灣競爭力協會」在2013年6月所作之民調數據,22其中南部民眾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比例是43.2%,與北北基地區的58.8%、桃竹苗地區的59.6%、以及中彰投地區的59.6%相較之下都比較低。不過這些比例都大幅高出政大選研中心以全臺民眾為對象的調查結果,23效度有待商榷。
而關於南部民眾的統獨態度,曾于蓁在陳述台南學甲的虱目魚契作的背景時,曾根據「臺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TEDS)」之 TEDS2004P、TEDS2008P、TEDS2012等三份資料,分析當時南部(以行政院主計處農林漁牧普查分類為準,包含了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澎湖縣)民眾的統獨態度,24其中南部民眾偏向臺灣獨立的比例在2004年為28.30%,2008年為31.11%、2012年則是26.86%,皆高於臺灣整體民眾在這三年度偏向獨立之比例(分別是24.41%、22.99%、22.73%)。而這三年度南部民眾偏向統一的比例分別是16.98%、9.16%、10.16%,除2004年以外,都低於整體臺灣民眾偏向統一的比例(分別是 16.18%、12.91%、12.71%)。這些數據顯示臺灣南部民眾偏向支持臺灣獨立的比例相對其他地區是較高的。不過由於這裡的數據最後一個年度是2012年,南部民眾後來的統獨態度變化為何,仍須再作分析。此外,由於澎湖一般並未被視為臺灣南部的一個部分,排除澎湖後的數據是否有所不同也有待分析。
目前有關民眾兩岸經貿態度之研究多以臺灣整體民眾為單位進行分析,25亦有針對大學生作分析者,26觸及臺灣南部民眾態度者則較少。如前文提及,耿曙與陳陸輝認為南臺灣以重化工業為主,難以從兩岸經貿交流中獲利,因此比較傾向支持「限制交流」。陳陸輝、耿曙、涂萍蘭、黃冠博以2006年收集之電訪資料分析臺灣民眾對於兩岸經貿交流之態度,其中的一個統計模型在排除「階級」作為自變數之後,結果顯示相對於南部縣市,北部縣市的民眾是傾向支持開放兩岸經貿交流的。27關弘昌以2008年總統選舉後之TEDS資料分析發現,相對於南部民眾,北部的民眾傾向肯定兩岸經貿交流能讓個人的經濟情況變好。28不過2008年TEDS的問卷並未直接詢問受訪者是否同意大幅開放兩岸經貿交流,所以這一研究也無從直接比較不同區域民眾對於兩岸經貿交流的態度。另外,這幾份文獻的分析資料都屬比較早期,未涵蓋較後來之時期。
綜上所述,不論從「區域」或「經濟治略」的理論概念來看,探討臺灣南部民眾兩岸關係態度(包括國家認同、統獨立場、經貿交流態度)之文獻是比較不足的,因此本文希望能對這一不足之處有所補充。
參、研究架構、方法與假設
一、研究架構
本文想要探討臺灣南部民眾的兩岸關係相關態度,這裡指的兩岸關係態度包括兩個面向,一是認同面向,也就是國家認同(中國人/臺灣人認同)與統獨態度;另一個面向則是對於兩岸經貿交流的立場,亦即是否支持擴大兩岸經貿交流。本文之所以包含這兩個面向,是因為國家認同、統獨、以及兩岸經貿交流這些議題,在過去將近三十年始終是臺灣內部各黨派陣營爭論的焦點。謝復生及吳玉山在二十多年前都曾分別提出大陸政策領域乃是由「統獨(或認同)」及「兩岸經貿開放與否」這兩條軸線所構成。29事實上,即使二十多年已經過去,臺灣內部對於中國大陸的政策辯論依然沒有脫離這兩條軸線所構成的框架。國家認同議題及是否要強化與中國大陸的經貿往來,依然主導了臺灣內部在兩岸政策上的辯論基調,而民眾對於這些議題的看法也各有立場。因此,若欲討論民眾的兩岸關係態度,「認同」與「兩岸經貿交流」這兩個面向皆應該被納入。
另一方面,過去的研究發現即使經歷過或曾經參與過兩岸各種交流活動,臺灣民眾的政治認同面向(臺灣人/中國人認同、統獨、或政黨認同)仍然很難發生變化,30但是政治認同以外的其他想法卻有可能產生改變,例如耿曙發現惠臺政策實施後,臺灣民眾對中國大陸的印象有變得比較好;耿曙、曾于蓁發現短期參訪過中國大陸的青年學生對中共的印象普遍變佳。31因此,本文也好奇在中國大陸「向南移、向下沉」惠臺政策實施一段時期後,臺灣南部民眾是否也可能出現「認同」面向沒什麼改變,但「兩岸經貿交流」面向有某些變化的情形,因此本文將會把「認同」與「兩岸經貿交流」這兩個態度面向區分開來個別觀察。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途徑
在研究途徑方面,本文將採取量化研究途徑,分析以下提及之「兩岸關係和國家安全民意調查」資料。因為本文目的在於探究整體、而非僅有少數個別臺灣南部民眾之兩岸關係態度,所以採取量化而非質化的研究途徑,並且使用經過抽樣設計、樣本具有母體代表性之學術調查資料來進行分析。
至於具體分析方法,為了瞭解臺灣南部民眾前述的兩岸關係態度在不同年份是否有顯著差異,以及他們與臺灣其他區域民眾的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本文將採取敘述統計法的交叉列表分析,以了解各種兩岸關係態度在不同年份與不同區域的比例。
此外,為了解這些態度在不同年份的比例或不同區域的比例兩兩之間是否存在顯著的差異,本文也採用「雙樣本比例檢定法」(two-sample test of proportions),以確定兩個不同樣本的百分比之間的差異(樣本A的比例大於樣本B的比例,或樣本A的比例小於樣本B的比例)在統計意義上(95%的信賴水準)是否真的顯著。採用此方法之目的,主要是避免僅藉由直接比較兩個百分比之間的差異,就據以判斷兩個不同樣本的民眾在某態度面向上的比例存有實質性的區別。例如在某議題上,第一年時(或A地區)民眾之中有54%的支持度,第二年時(或B地區)民眾之中有50%的支持度,若直接比較兩者會認為第一年(或A地區)的支持比例乃高於第二年(或B地區)的支持比例,但在統計意義上是否真的如此,或者其實統計意義上兩者間並不存在差別,就需以雙樣本比例檢定法來判斷。
(二)研究時期
本文的研究時期為2011年與2015年這兩個年份。如同前文提及,2011年中國大陸提出「向南移、向下沉」的惠臺政策方向,故本文以2011年作為第一個研究年份。而第二個年份為2015年,原因是本文使用的資料來源「兩岸關係和國家安全民意調查」(見下文)2016年的調查進行時兩岸關係已因民進黨再次執政而生變,部分惠臺政策如虱目魚契作也停止,故以前一年2015年作為另一研究年份。
2011年至2015年這段時期是在馬英九政府任內,馬政府2008年上台後大力推動兩岸各種交流,而且兩岸關係氣氛和緩,因而2011年至2015年仍是處於兩岸大幅交流且關係和緩之時期,中國大陸對臺灣並未出現明顯或嚴重之具有衝突性質之言行(例如文攻武嚇),所以可以確定這段時期並未發生由「中國對臺衝突性言行」所造成的臺灣民眾國家認同及統獨立場等態度之改變(例如因大陸文攻武嚇造成「臺灣人認同」或「主張臺灣獨立」之比例增加)。也因此,這也能單純化當時的兩岸交流及中國「向南移、向下沉」惠臺政策對臺灣南部民眾的兩岸關係態度所產生之影響。
(三)研究資料及主要變數
在統計分析所需的研究資料方面,本文使用「兩岸關係和國家安全民意調查」32的2011年及2015年資料作分析。
在本文三個主要分析變數方面,「國家認同」是詢問受訪者認為自己是「臺灣人」還是「中國人」,或者兩者都是。「統獨立場」則再分為「六分類法統獨態度」與「條件式獨立」、「條件式統一」。「六分類法統獨態度」為提供受訪者回答其統獨態度之選項有六項,包括「儘快統一」及「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統一」、「維持現狀,看情形再決定獨立或統一」與「永遠維持現狀」、「儘快宣布獨立」及「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獨立」。不過,在六分類法統獨態度中,回答「維持現狀」(「維持現狀,看情形再決定獨立或統一」與「永遠維持現狀」)的民眾比例通常最高,所以再以「條件式獨立」與「條件式統一」測得其真正支持臺灣獨立或統一的態度。「條件式獨立」是詢問受訪者在臺灣宣佈獨立而中國大陸不會攻打臺灣的情形下,對臺灣獨立的贊成程度。「條件式統一」則是詢問受訪者在兩岸政治經濟社會條件接近的情況下是否支持兩岸統一。由於把受訪者通常會顧慮的現實因素排除,「條件式獨立」與「條件式統一」可以較準確地測量出民眾對於統獨的實際支持態度。
至於「兩岸經貿交流態度」則是詢問受訪者認為應該加強與大陸的經貿關係,還是降低與大陸的經貿關係。
三、研究假設
本文想要了解中國大陸於2011年提出「向南移、向下沉」的惠臺政策後,臺灣南部民眾在2015年時其國家認同、統獨立場、與兩岸經貿交流態度是否發生變化,尤其是這些態度變化的方向是否符合中國大陸的期待或達成中國大陸惠臺政策之目的。因此本文以下根據中國大陸之期待與目的推導出六個假設。
首先,由於臺灣人及中國人認同與統獨立場密切相關,因此可推論中國大陸針對臺灣南部的惠臺政策目的之一,乃希望減少南部民眾「臺灣人認同」的比例,並且增加「中國人認同」比例;若「中國人認同」比例無法增加,至少「既是中國人也是臺灣人」的「雙重認同」比例也能維持甚至增加。本文依此提出假設一與假設二如下。
假設一:臺灣南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會低於2011年時的比例。
假設二:臺灣南部民眾的「中國人認同」與「雙重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會高於2011年時的比例。
其次,中國大陸對臺灣南部的惠臺政策另一目的則是希望降低「支持臺灣獨立」者的比例,並且增加「支持統一」者之比例。此外,在「支持統一」比例增加的假設情況下,「主張維持現狀」者之比例也能降低。因此本文提出假設三、假設四、與假設五如下。
假設三:臺灣南部民眾「支持臺灣獨立」與「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低於2011年時的比例。
假設四:臺灣南部民眾「支持統一」與「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高於2011年時的比例。
假設五:臺灣南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低於2011年時的比例。
最後,除了以上政治層面的目的之外,在「以經促政」的思維下,中國大陸對臺灣南部實施惠臺政策也包含經濟層面之目的,亦即期待維持甚至增加「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者之比例,同時減少「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者之比例。因此,本文提出假設六如下。
假設六:臺灣南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高於2011年時的比例。相對地,臺灣南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少於2011年時的比例。
這六個假設是否成立,將依據以下的分析結果來作判斷。
肆、研究發現與討論
以下表1至表10整理自交叉列表分析之結果,其中包括2011年及2015年北部、中部、南部民眾各項兩岸關係態度之比例。另外,在「雙樣本比例檢定」之欄位中,除了包含三個地區各別的2011年與2015年比例差異之檢定,也包括南部與北部、中部之比例差異檢定。33
表1是北中南地區民眾擁有「臺灣人認同」的比例,2011年至2015年北部從47.87%增加為51.40%,中部從48.75%增加為55.64%,南部從57.89%增加為64.03%。但是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跟2011年相比,2015年北中南三個地區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的增加都未達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1549,0.0523,與0.0598),亦即三個地區在2015年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並無顯著增加。
另一方面,相較於北部及中部,2011年南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都顯著高於北部與中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p值分別是0.0032與0.0115),而2015年南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也仍都顯著高於北部與中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p值分別是0.0005與0.0221)。
表1 臺灣人認同(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47.87 (399) | 51.40 (430) |
中部 | 48.75 (279) | 55.64 (275) |
南部 | 57.89 (342) | 64.03 (278)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0032) (南2011>中2011)* (p=0.0115) | (南2015>北2015)*** (p=0.0005) (南2015>中2015)* (p=0.0221) |
(北2015>北2011) (p=0.1549) (中2015>中2011) (p=0.0523) (南2015>南2011) (p=0.0598)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 p<0.001, ** p<0.01, * p<0.05。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2是北中南地區民眾擁有「中國人認同」的比例,從2011年到2015年三個地區比例雖有增加,但都仍是個位數,其中北部從4.01%增加為5.81%,中部從3.23%增加為4.73%,南部是從1.17%增加到3.96%。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與2011年相較,2015年北部與中部民眾「中國人認同」比例的增加並沒有達到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1161與0.1831),不過南部民眾「中國人認同」比例的增加有達到顯著水準(p值是0.0123),雖然增加的比例僅有2.79%。
另一方面,相較於北部及中部,2011年南部民眾的「中國人認同」比例都顯著低於北部與中部民眾的「中國人認同」比例(p值分別是0.0087與0.0373);不過到了2015年,南部民眾的「中國人認同」比例則沒有顯著低於北部與中部民眾的「中國人認同」比例(p值分別是0.1369與0.3285),亦即與北部與中部沒有顯著差異。
表2 中國人認同(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4.01 (399) | 5.81 (430) |
中部 | 3.23 (279) | 4.73 (275) |
南部 | 1.17 (342) | 3.96 (278)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0087) (南2011<中2011)* (p=0.0373) | (南2015<北2015) (p=0.1369) (南2015<中2015) (p=0.3285) |
(北2015>北2011) (p=0.1161) (中2015>中2011) (p=0.1831) (南2015>南2011)* (p=0.0123)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 p<0.01, * p<0.05。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3與是北中南地區民眾擁有臺灣人與中國人「雙重認同」的比例,其中北部從48.12%減少為42.79%,中部從48.03%減少為39.64%,南部從40.94%減少為32.01%。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與2011年相較,2015年北部民眾「雙重認同」比例的減少並沒有達到顯著水準(p值是0.0618),不過中部及南部民眾「雙重認同」比例的減少有達到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0233與0.0110)。
另一方面,在2011年,南部民眾的「雙重認同」比例顯著低於北部與中部民眾的「雙重認同」比例(p值分別是0.0250與0.0384),而2015年南部民眾的「雙重認同」比例也仍顯著低於北部與中部民眾的「雙重認同」比例(p值分別是0.0020與0.0307)。
表3 雙重認同(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48.12 (399) | 42.79 (430) |
中部 | 48.03 (279) | 39.64 (275) |
南部 | 40.94 (342) | 32.01 (278)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0250) (南2011<中2011)* (p=0.0384) | (南2015<北2015)** (p=0.0020) (南2015<中2015)* (p=0.0307) |
(北2015<北2011) (p=0.0618) (中2015<中2011)* (p=0.0233) (南2015<南2011)* (p=0.0110)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 p<0.01, * p<0.05。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4是統獨六分類中「支持臺灣獨立」的比例,其中北部從22.66%減少為21.60 %,中部從23.21%減少為21.19%,南部則從24.32%升高為25.91%。若是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跟2011年相比,2015年北部、中部民眾「支持獨立」比例的降低都並未達到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3563及0.2846),而南部地區民眾「支持獨立」比例的上升也未達到顯著水準(p值是0.3264)。換言之,三個地區在2015年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並無顯著的差異。
另一方面,在2011年,南部民眾「支持獨立」的比例沒有顯著高於北部與中部民眾「支持獨立」的比例(p值分別是0.2980與0.3740),而2015年南部民眾「支持獨立」的比例也仍沒有顯著高於北部與中部民眾「支持獨立」的比例(p值分別是0.0940與0.0976)。這表示在2011年南部民眾「支持獨立」的比例與北部及中部民眾「支持獨立」的比例皆無顯著的差異,而2015年時也是如此。
表4 支持獨立(統獨六分類;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22.66 (406) | 21.60 (426) |
中部 | 23.21 (280) | 21.19 (269) |
南部 | 24.32 (333) | 25.91 (274)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2980) (南2011>中2011) (p=0.3740) | (南2015>北2015) (p=0.0940) (南2015>中2015) (p=0.0976) |
(北2015<北2011) (p=0.3563) (中2015<中2011) (p=0.2846) (南2015>南2011) (p=0.3264)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5是統獨六分類中「支持統一」的比例,其中北部從8.62 %增加為8.69 %,中部從10.71%減少為9.29%,南部從9.31%降為8.03%。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跟2011年相比,2015年北部民眾「支持統一」比例的增加並沒有達到顯著水準(p值是0.4857),而中部、南部民眾「支持統一」比例的降低亦都未達到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4857及0.2891)。換言之,三個地區在2015年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並無顯著差異。
另一方面,在2011年,南部民眾「支持統一」的比例並未顯著高於北部民眾「支持統一」的比例,也未顯著低於中部民眾的「支持統一」比例(p值分別是0.3717與0.2820),而2015年南部民眾「支持統一」的比例也都沒有顯著低於北部與中部民眾「支持統一」的比例(p值分別是0.3795與0.3008)。這表示在2011年南部民眾「支持統一」的比例與北部及中部民眾「支持統一」的比例皆無顯著差異,而2015年時亦復如此。
表5 支持統一(統獨六分類;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8.62 (406) | 8.69 (426) |
中部 | 10.71 (280) | 9.29 (269) |
南部 | 9.31 (333) | 8.03 (274)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3717) (南2011<中2011) (p=0.2820) | (南2015<北2015) (p=0.3795) (南2015<中2015) (p=0.3008) |
(北2015>北2011) (p=0.4857) (中2015<中2011) (p=0.4857) (南2015<南2011) (p=0.2891)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6是統獨六分類中「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其中北部從68.72%增加為69.72 %,中部從66.07%增加為69.52%,南部則從66.37%減為66.06%。而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跟2011年相比,2015年北部及中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比例的增加並沒有達到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3774與0.1936),而南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比例的降低亦未達到顯著水準(p值是0.4680)。也就是說,三個地區在2015年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並無顯著的差異。
另一方面,2011年南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沒有顯著低於北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也沒有顯著高於中部民眾的「主張維持現狀」比例(p值分別是0.2484與0.4688),而2015年南部民眾的「主張維持現狀」比例也仍都沒有顯著低於北部與中部民眾的「主張維持現狀」比例(p值分別是0.1549與0.1942)。這表示在2011年時南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與北部及中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皆無顯著差異,而2015年時也是如此。
表6 主張維持現狀(統獨六分類;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68.72 (406) | 69.72 (426) |
中部 | 66.07 (280) | 69.52 (269) |
南部 | 66.37 (333) | 66.06 (274)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2484) (南2011>中2011) (p=0.4688) | (南2015<北2015) (p=0.1549) (南2015<中2015) (p=0.1942) |
(北2015>北2011) (p=0.3774) (中2015>中2011) (p=0.1936) (南2015<南2011) (p=0.4680)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7是北中南地區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其中北部從80.21%減少為72.73 %,中部則從78.54%增加為81.42%,南部從81.54%減為79.84%。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跟2011年相比,2015年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比例的降低達到了顯著水準(p值是0.0078),而中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比例的增加並未達到顯著水準(p值是0.2074),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比例的降低亦未達到顯著水準(p值是0.3034)。因此,在北中南三個地區之中,僅有北部民眾在2015年「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有顯著差異(顯著降低),中、南部民眾在2015年「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則並無顯著差異。
另一方面,在2011年,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沒有顯著高於北部與中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p值分別是0.3275與0.1825),而2015年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則顯著高於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p值是0.0210),但未顯著低於中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p值是0.3265)。換言之,在2011年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與北部及中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並無顯著差異。而在2015年,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顯著高於北部民眾,但與中部民眾則無顯著差別。
表7 條件式獨立(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80.21 (379) | 72.73 (374) |
中部 | 78.54 (261) | 81.42 (253) |
南部 | 81.54 (325) | 79.84 (253)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3275) (南2011>中2011) (p=0.1825) | (南2015>北2015)* (p=0.0210) (南2015<中2015) (p=0.3265) |
(北2015<北2011)** (p=0.0078) (中2015>中2011) (p=0.2074) (南2015<南2011) (p=0.3034)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 p<0.01, * p<0.05。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8則是北中南地區民眾「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從2011年到2015年都是降低的趨勢,其中北部從40.98 %減少為31.11%,中部則從38.10 %減少為28.11%,南部從37.69%減少為26.48%。而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跟2011年相比,2015年北部、中部、及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統一」比例的降低皆有達到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0021、0.0088與0.0022),亦即三個地區在2015年「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都顯著下降。
另一方面,在2011年,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並沒有顯著低於北部與中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p值分別是0.1846與0.4598),而2015年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也同樣沒有顯著低於北部及中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p值分別是0.1039與0.3409)。這表示在2011年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與北部及中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皆無顯著差異,而2015年時亦復如此。
表8 條件式統一(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40.98 (388) | 31.11 (389) |
中部 | 38.10 (252) | 28.11 (249) |
南部 | 37.69 (329) | 26.48 (253)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1846) (南2011<中2011) (p=0.4598) | (南2015<北2015) (p=0.1039) (南2015<中2015) (p=0.3409) |
(北2015<北2011)** (p=0.0021) (中2015<中2011)** (p=0.0088) (南2015<南2011)** (p=0.0022)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 p<0.01。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9是臺灣北中南地區民眾在2011年與2015年「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三地區在2015年的比例都高於2011年,其中北部從54.72%增加為64.55%,中部則從51.29 %增加為60.10%,南部地區則從48.57%增加到57.87%。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跟2011年相比,2015年北部、中部、及南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比例的增加皆達到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0043、0.0345與0.0175),亦即三個地區在2015年「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都顯著上升。
另一方面,在2011年,南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並沒有顯著低於北部與中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p值分別是0.0553與0.2647),而2015年南部民眾的「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比例也同樣沒有顯著低於北部及中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p值分別是0.0580與p=0.3236)。這表示在2011年南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與北部及中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皆無顯著的差異,而2015年時亦是如此。
表9 加強兩岸經貿(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54.72 (360) | 64.55 (330) |
中部 | 51.29 (232) | 60.10 (193) |
南部 | 48.57 (315) | 57.87 (216)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0553) (南2011<中2011) (p=0.2647) | (南2015<北2015) (p=0.0580) (南2015<中2015) (p=0.3236) |
(北2015>北2011)** (p=0.0043) (中2015>中2011)* (p=0.0345) (南2015>南2011)* (p=0.0175)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 p<0.01, * p<0.05。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表10則是北中南地區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三個地區2015年的比例都低於2011年。其中北部從45.28%減少為35.45%,中部則從48.71 %減少為39.90%,南部的比例從51.43%減少為42.13%。而從雙樣本比例檢定來看,跟2011年相比,2015年北部、中部、及南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比例的減少皆達到顯著水準(p值分別是0.0043、0.0345與0.0175),亦即三個地區在2015年「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相較於2011年的比例都顯著下降。
另一方面,在2011年,南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並未顯著高於北部與中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p值分別是0.0553與0.2647),而2015年南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也同樣未顯著高於北部及中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p值分別是0.0580與p=0.3236)。這表示在2011年南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與北部及中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皆無顯著差異,而2015年時也是如此。
表10 降低兩岸經貿(百分比) | ||
| 2011 | 2015 |
北部 | 45.28 (360) | 35.45 (330) |
中部 | 48.71 (232) | 39.90 (193) |
南部 | 51.43 (315) | 42.13 (216) |
雙樣本比例檢定 | (南2011>北2011) (p=0.0553) (南2011>中2011) (p=0.2647) | (南2015>北2015) (p=0.0580) (南2015>中2015) (p=0.3236) |
(北2015<北2011)** (p=0.0043) (中2015<中2011)* (p=0.0345) (南2015<南2011)* (p=0.0175) |
說明:「雙樣本比例檢定」列之中,** p<0.01, * p<0.05。括弧中的p值為實際檢定結果之p值。
為了判斷2011年至2015年臺灣南部民眾在國家認同、統獨、及兩岸經貿交流態度之發展趨勢,以及前面提出的六個假設是否成立,表11整理了表1至表10關於南部民眾在這些態度的分析結果。
表11 臺灣南部民眾2011年與2015年的國家認同、統獨及兩岸經貿交流態度
態度面向 | 2011年與2015年 的比較 | 南部與北部、中部的比較 | |
2011 | 2015 | ||
臺灣人認同 | 無顯著差異 | 顯著高於北、中 | 顯著高於北、中 |
中國人認同 | 2015顯著增加(僅3.96%) | 顯著低於北、中 | 無顯著差異 |
雙重認同 | 2015顯著減少 | 顯著低於北、中 | 顯著低於北、中 |
支持臺灣獨立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支持統一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主張維持現狀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支持條件式獨立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顯著高於北部;與中部無顯著差異 |
支持條件式統一 | 2015顯著減少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 | 2015顯著增加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 | 2015顯著減少 | 無顯著差異 | 無顯著差異 |
說明:灰色底之部分表示有顯著差異者。
表11的整理顯示,首先,2015年臺灣南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與2011年時並無顯著差異,亦即假設一「臺灣南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會低於2011年時的比例」不成立。
其次,臺灣南部民眾的「中國人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比2011年時顯著增加,此結果支持假設二之中「臺灣南部民眾的『中國人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會高於2011年時的比例」的陳述。而臺灣南部民眾的「雙重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比2011年顯著減少,則不支持假設二之中「臺灣南部民眾的『雙重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會高於2011年時的比例」的說法。
第三,與2011年時相較,2015年時臺灣南部民眾「支持臺灣獨立」與「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並無顯著差異,所以假設三「臺灣南部民眾『支持臺灣獨立』與『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低於2011年時的比例」並不成立。
第四,與2011年相較,2015年臺灣南部民眾「支持統一」的比例並無顯著差異;而「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則顯著減少,因此假設四「臺灣南部民眾的『支持統一』與『支持條件式統一』比例在2015年時會高於2011年時的比例」沒有成立。
第五,2015年臺灣南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與2011年時相較並無顯著差異,所以假設五「臺灣南部民眾『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低於2011年時的比例」不成立。
最後,與2011年相較,臺灣南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在2015年時有顯著增加,而「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在2015年時則顯著減少,因此假設六「臺灣南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高於2011年時的比例;臺灣南部民眾『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在2015年時會少於2011年時的比例」是成立的。
從上面的假設驗證結果可知,依照中國大陸惠臺政策之目的或期待所推導出的六項假設中,僅假設二的一部份與假設六獲得資料的支持。不過即使假設二之中「臺灣南部民眾的『中國人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會高於2011年時的比例」的陳述成立,其基礎也很薄弱,因為南部民眾具「中國人認同」者在2015年僅有3.96%,比例極低。
另外,假設六的成立,亦即「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比例之顯著增加與「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比例之顯著減少,則是符合了中國大陸的期待。而且2015年南部民眾在這兩個比例上皆與北部、中部沒有顯著差異,表9與表10也顯示「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比例的增加與「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比例的減少也並非僅發生在南部,而是北中南三個區域皆是如此。就中國大陸希望藉由惠臺政策與既有兩岸交流來增強臺灣民眾對兩岸進一步交流的支持而言,這樣的成果可視為是成功的。
不過,就試圖減少南部民眾「臺灣人認同」與增加其「中國人認同」,以及減少南部民眾對於「臺灣獨立」的支持與增加其對「統一」的支持而言,上述的假設驗證結果顯示中國大陸的目的是沒有達成的。尤其在「臺灣人認同」上,南部民眾在2015年時的比例與2011年並無顯著差異,再加上2011年時南部的比例已經顯著高於北部與中部,而到2015年時依然也是如此,可見惠臺政策對於降低南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並無作用。而在「支持條件式獨立」上,南部民眾在2015年時的比例與2011年並無顯著差異,再加上2011年時南部的比例與北部及中部並無顯著差異,但到了2015年卻顯著高於北部,這也顯示惠臺政策對於減少南部民眾內心對「臺灣獨立」的支持並沒有效果。
伍、結語
本文從國際關係理論「區域」及「經濟治略」的概念切入,探討中國大陸針對臺灣南部地區提出的「向南移、向下沉」惠臺政策實施之初與之後,臺灣南部民眾在國家認同、統獨立場及兩岸經貿交流等態度上是否有何差異。本文的研究結果顯示,在2011年「向南移、向下沉」政策開始實施至2015年底左右,南部民眾的「臺灣人認同」比例並未顯著減少,而「中國人認同」比例在2015年時雖有顯著增加,但其比例極低。而在「統獨六分類」的統獨態度上,2015年時南部民眾「支持臺灣獨立」、「支持統一」、「主張維持現狀」的比例與2011年相較皆無顯著差異。至於衡量民眾內心真正統獨意向的「條件式獨立」與「條件式統一」,2015年時不僅南部民眾「支持條件式獨立」的比例未顯著降低,他們「支持條件式統一」的比例還顯著地減少。這些結果顯示中國大陸的惠臺政策對於改變南部民眾的國家認同及統獨立場並沒有產生任何作用。
不過,2015年時臺灣南部民眾「主張加強兩岸經貿交流」的比例有顯著增加,相對地「主張降低兩岸經貿交流」比例則顯著減少,這顯示「向南移、向下沉」的惠臺政策對於強化南部民眾對於兩岸經貿交流的支持是有成效的。
本文的研究結果顯示,著重於以經濟利益作為手段的「向南移、向下沉」惠臺政策確實有助於臺灣南部民眾支持有利於其經濟利益的兩岸經貿交流,但是並無法影響南部民眾的國家認同與統獨立場。也就是說,南部民眾內心屬於感性或情感層面的國家認同與統獨態度,並無法輕易被屬於理性或利益層面的經濟利益考量所改變。之所以會如此,筆者認為其原因乃如同相關研究已經指出的,是由於臺灣民眾在歷經了1990年代以來臺灣內部及兩岸關係的變化後已經凝聚了一種新的國家認同意識。就內部而言,經過臺灣的民主化過程、定期選舉的舉行、政治菁英的共同體之論述等,一種具政治意涵與建構性質(而非原生性質)的臺灣人認同意識,34或者是一種標榜自由民主價值並以之區分我群與他群的自由國族主義,35已經出現;加以2000年民進黨首次執政後教育方向轉而強調臺灣本土意識,更建構了臺灣年輕一代以臺灣為主體的的國家認同。另外在兩岸關係方面,1990年代中期後臺灣經常面臨中國的文攻武嚇與外交打壓,這也激起了臺灣民眾的一種集體意識,36並促成了「臺灣」(我群、我國)與「中國」(他群、他國)的對立認同意識。37上述的這段過程是經歷了二、三十年的時期,因而臺灣民眾,包括南部的民眾,在這一過程中所造就的不斷增強的臺灣人認同與臺灣主體意識,是很難會被僅有短短幾年的「向南移、向下沉」惠臺政策所撼動的。
2016年5月20日民進黨再度執政之後,兩岸關係也隨之改變,不僅官方聯繫管道中斷,民間的交流也不如馬政府時期熱絡,陸客來臺人數日減,中國大陸的惠臺政策方針也於2017年改為「一代一線」(亦即「青年一代,基層一線」),不再特別強調「向下沉、向南移」,而之後於2018年與2019年陸續推出的「31項措施」與「26條措施」等惠臺政策也主要以吸引臺灣企業與民眾至大陸投資與就業創業或居住為主,不再類似過去大量對臺採購、虱目魚契作等直接以臺灣作為惠臺政策施作的空間場域。加以後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開始流行,兩岸的民間交流更形同暫停。而政治軍事方面,2016年之後中國大陸陸續與數個臺灣的邦交國建交,更加壓縮了臺灣的國際空間,也幾乎每日派軍機接近臺灣空域,形成臺灣國防上的壓力。以上這些兩岸情勢的變化,對於臺灣南部民眾在兩岸關係上的相關態度又產生什麼影響,也是後續可加以探究的一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