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覆盖范围
1
额外承保范围
1
封面排除情况
1
保险限额
3
保留
3
保险事故要求
3
大体情况
5
定义
11
比兹利索赔服务
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是 Beazley 的首要任务之一。我们的
索赔服务标准强调了我们的利益相关者在与我们的索赔团队合作时可以期望的东西——专业知识、响应能力、合作伙伴关系、公平性和责任感。请访问 www.beazley.com,详细了解我们的索赔方法下的索赔服务标准。
注意:请仔细查看本保单提供的承保范围并与您的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讨论。
保险公司与记名被保险人就支付或同意支付保费达成一致,并遵守本保单的所有条款:
覆盖范围
消费品和零部件的制造风险
赔偿指定被保险人因以下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失:
(a) 设计错误; (b) 供应链错误; (c) 制造错误
会导致受影响产品出现缺陷或贴错标签,该缺陷或标签错误是被保险人在保单期限内首先发现的,并根据本保单的“保险事故要求”部分向保险公司报告。
响应服务
报销因潜在、疑似或实际保险事故而产生的任何响应服务,该事故是被保险人在保单期限内首先发现并根据本保单“保险事故要求”部分向保险公司报告的。
额外承保范围
监管程序
偿还被保险人因以下原因而依法应支付的任何罚款
首次因保险事件(但不是网络事件)而引起的监管程序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事故,并按照本保单“保险事故要求”部分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报告。
网络事件
赔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发现并按照本保单“受保事件要求”部分向保险公司报告的网络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封面排除情况
本保单不适用于任何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
石棉
由石棉或任何含有石棉(无论形式或数量)的材料引起、基于或归因于石棉或任何含有石棉的材料。
犯罪、不诚实、欺诈和恶意行为和不作为
因任何犯罪、不诚实、欺诈或恶意行为或不作为,或故意或明知违法而引起、基于或归因于该等犯罪、不诚实、欺诈或恶意行为或不作为,或由责任人或其他人实施且责任人知晓此类行为或活动。
刑事罚款和惩罚性赔偿
这构成第三方、法院或政府组织或机构施加的刑事罚款或刑事处罚、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
客户设计
由于、基于或归因于客户设计中的任何错误。
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
因任何被保险人或代表任何被保险人向任何其他被保险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而引起、基于或归因于任何索赔。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
可归因于或由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受影响产品的任何消费者)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的责任。
自然变质或分解
由于、基于或归因于任何被保险产品的自然变质或分解,超过其指定或合理预期的使用或消费有效期。
核、辐射
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产生的任何核废物、放射性、电磁或核刺激物或污染物引起的、基于或归因于的任何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原有疾病
由于、基于或归因于任何责任人在本政策开始之前已意识到的任何先前存在的状况、情况或情况,并且这些状况、情况或情况已经导致或合理预期会导致、导致或结果在保险事故中。
负责人的知识
由任何责任人了解或应当了解以下情况后发生的保险事故引起、基于或归因于:
(a) 设计错误、供应链错误或制造错误;或者
(b) 可能导致受影响产品出现缺陷或贴错标签的情况;或者
(c) 违反任何政府法律或法规;或者
(d) 在制造过程中使用已被受影响产品拟销售管辖范围内的任何政府实体或当局禁止或宣布不安全的材料或物质。
未能针对此类缺陷、偏差、情况或违规行为采取合理的纠正措施。
追溯日期
因、基于或归因于声明中所示追溯日期之前制造的任何被保险人产品。
战争与恐怖主义
由以下原因引起、基于或归因于、直接或间接引起、通过以下方式发生或导致的: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或篡夺权力、没收、国有化、征用、毁坏或损坏任何政府、公共或地方当局的命令或任何恐怖主义行为。
保险限额
本保单规定的保险限额在声明中针对“每次保险事故”规定,是保险公司对所有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应付的最高金额,响应服务定义的 (a) 部分除外(危机咨询费用),超过每次保险事故产生的保留费用。
本保单规定的“合计”保险限额为最高金额
由保险公司支付所有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除响应服务定义的(a)部分(危机咨询费用)外,超出保留。
除 (a) 部分的危机咨询响应服务费用外,任何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支付,将减少保险限额并可能耗尽保险限额。
如果本保单或声明中指定了任何保险分项限额,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超过该保险分项限额的责任。任何保险分项限额均属于保险限额的一部分,而非附加限额。
在保险限额用完后,或将保险限额存入有管辖权的法院后,没有义务支付任何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
危机咨询费用是响应服务定义的 (a) 部分,是对保险限额的补充,且不受保险限额的约束。
保留
本保单仅适用于超出声明中规定的保留的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该保留将分别适用于每个保险事故。如果触发了一项以上的承保或附加承保,则只需支付一项保留金。
响应服务定义中 (a) 危机咨询服务和 (b) 调查服务段落中提到的费用不受保留。
保险事故要求
保险事故通知
(a) 作为本保单承保的先决条件,指定被保险人必须在任何责任人首次发现任何潜在的、可疑的或实际的保险事故后尽快向保险公司通知此类保险事故,但不得晚于任何情况保单期结束后 45 天以内。
任何通知必须包括:
我。指定被保险人合理预期该事实或的原因
情况可能会引发保险事故,并且
二.潜在、实际或疑似保险事件的日期、地点和性质的详情。
因先前报告的潜在或疑似保险事故而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任何后续保险事故将被视为在根据本款最早通知保险公司时已报告。
监管程序通知
作为本保单承保的先决条件,指定被保险人必须尽快向保险公司发出有关任何监管程序的通知,但不得晚于保单期结束后 45 天。
给保险公司的通知
所有给保险公司的通知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至声明中指定的地址。
监管诉讼的辩护和和解
监管程序的承保是在赔偿的基础上提供的,法律顾问将由指定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共同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保险公司的决定将是最终的。
协助与合作
如果本保单中指定的被保险人报告任何实际的、潜在的或可疑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将向保险公司提供调查此类事件可能需要的所有信息和协助。被保险人将配合保险公司应对此类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同意不采取任何以任何方式增加保险公司在本保单下的风险的行动。
除本保单明确规定外,向保险公司提供此类信息或协助的任何费用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其他保险
本保单项下的保险将超过任何被保险人可获得的任何其他有效且可收取的保险,包括此类保险的任何自保保留或免赔额。如果此类其他保险仅作为本保单的特定超额保险承保,则本规定不适用。
代位权和追偿
如果根据本保单支付任何费用,被保险人将向保险公司转让其针对任何第三方的追偿权利。在发生任何保险事故的事实或情况发生后,被保险人将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和维护此类权利。
针对保险公司的诉讼
除非被保险人完全遵守本保单的所有条款,并且诉讼在保险事故发生后 24 个月内开始,否则不得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大体情况
损失计算
(a) 书面付款请求
如果发生任何承保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被保险人必须尽快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付款请求。
该书面要求必须包括:
我。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的计算,详细显示
已计算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以及已做出哪些假设; ii.任何文件证据,包括被保险人账簿的真实副本,
保险公司或其代表(包括法务会计师)可能要求的账单、发票、凭证和其他相关文件。
(b) 被保险人配合计算损失
被保险人必须配合并协助保险公司及其指定人员进行调查,包括合理进入保险公司认为计算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所需的任何场所、人员和文件。
(c) 保险公司确定金额
保险公司将采用被保险人所在司法管辖区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标准会计原则。如果被保险人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则适用的相关会计原则将是遭受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的子公司、部门或其他组织单位所在司法管辖区的会计原则。
无论是否已支付部分款项,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
保险公司关于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的最终书面声明
包括在被保险人得知保险事故后尽快或根据要求提供的所有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
本条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修改或取代本保单“保险事故通知”部分的规定。
出现分歧时对承保损失的评估
如果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不能就保险的货币价值达成一致
承保的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并且保险公司拒绝承保
被保险人关于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的最终声明,以及所承保的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的金额将提交以供独立评估。流程如下:
(a) 书面要求
任何一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拒绝后六十 (60) 天内提出独立评估的书面要求;
(b) 评估师的选择
一旦提出要求,双方应选择一名有能力且公正的评估师,并在提出要求后 20 天内将所选评估师的姓名通知另一方;
(c) 裁判员的选择
在指定各自的鉴定人后 15 天内,鉴定人应首先选择一名有能力且公正的裁判员。如果他们不能就裁判员的选择达成一致,则该裁判员应由英国特许理损师协会当时的主席选出。
(d) 当事人提交案件并作出决定
指定裁判员后 30 天后,双方将各自的案件提交给鉴定人和裁判员。然后,评估小组将就所承保的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的金额以及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要素的详细信息和逐项做出决定。该决定必须由三名小组成员中至少两名签署。
各方将负责向其选择的评估师支付费用,并平均分担评估的其他费用,包括裁判员费用。
打捞
任何救助或其他追偿,在扣除救助或打捞所发生的费用后,将全部归保险公司给付,直至保险公司收回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果带有品牌或商标的财产受损,或者以任何方式带有或暗示被保险人的保证或责任,则此类受损财产的残值将在按照所有此类品牌或商标的惯常方式移除后确定。商标或其他识别特征,其费用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在确定被保险人的产品是否参与救助回收时,将考虑被保险人的善意和公众形象。被保险人同意不无理限制我们的救助权利。被保险人将拥有对任何保险事故所涉及的所有货物的完全权利,并将保留对所有受损货物的控制权。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任何财产遗弃给保险公司。
尽职调查
被保险人同意尽职调查,采取一切合理和实际的步骤,避免发生任何导致任何保险事故的事件或情况,并尽一切合理努力减轻因任何保险事故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
并购
(a) 如果指定被保险人收购的另一实体的收入不超过申请中指定的指定被保险人年总收入的 10%,则该被收购实体将被视为被保险人的一部分,并且本保单将自收购之日起,以任何方式涉及该实体的任何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或者
(b) 如果指定被保险人:
我。与另一个实体合并,使指定的被保险人成为存续实体;或者
二.收购另一个实体,其收入超过规定的百分比阈值
(a) 上文,
则本政策仅适用于自合并或收购之日起六十天内涉及此类合并或收购实体的任何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
六十天后,仅在以下情况下才可根据本保单获得承保:
我。指定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信息
保险公司要求的合并或收购;和
二.指定被保险人接受保险公司可能要求的任何特殊条款、条件、除外责任或额外保费。
(c) 上述 (a) 或 (b) 中指定的此类实体的承保范围仅适用于此类合并或收购之日后首次发现的任何保险事故。
消除
(a) 由指定被保险人
如果指定被保险人未报告保险事故或可能导致保险事故的事实或情况,则指定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发出 30 天书面通知来取消本保单。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取消通知期限届满后,按比例退还指定被保险人剩余保单期限内的保费。
(b) 由保险公司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在保单期限开始后 30 天内未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有权取消本保单,自生效之日起生效。
保险公司将提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向指定被保险人或通过指定被保险人的保险经纪人发出取消通知。
如果在10天通知期满之前向保险公司全额支付保费,取消通知将自动撤销。
(c) 保险公司不续保
如果保险公司决定不再续保本保单,保险公司将在保单期结束前至少 60 天向指定被保险人发出书面通知。
授权
指定的被保险人将被视为所有被保险人的代理人。这意味着命名的
被保险人:
(a) 将代表所有被保险人发出或接收与本保单有关的所有通知,并且
(b) 将接受对本政策的任何认可,并且
(c) 将负责支付所有保费和保留金以及接收任何返还保费。
财务利息保障
保险公司不会为物品的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提供保险。
外国实体。保险公司将赔偿指定被保险人的财务损失
通过商定估值方式计算在该外国实体中的权益,计算为根据本政策应向外国实体支付的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的金额。就本条款而言,指定被保险人将被视为与遭受损失、处罚或响应服务的外国实体同时遭受损失、处罚或对其经济利益的响应服务,而外国实体有权根据本条款获得赔偿本政策。
任务
未经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任何被保险人不得转让本保单或本保单项下的任何权利。
标题
本政策中的条款或认可的标题仅为方便和参考之用。它们不被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扩大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与其相关的条款。
单词的单一形式
每当本政策中使用单词的单数形式时,根据上下文需要,同一单词将包括复数形式。
适用法律
本政策将受新加坡法律管辖并根据新加坡法律解释
仲裁条款
受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因本保单产生的或与本保单相关的所有争议和分歧将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规则(新加坡)提交仲裁。
仲裁庭将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一名由被保险人指定,一名由保险公司指定,第三名由两名指定仲裁员指定。
仲裁庭第三名成员将在任命两名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员后尽快(不迟于 28 天)任命。仲裁庭将在任命第三名仲裁员后组成。仲裁员将由个人(包括那些
已退休)具有不少于十年的保险或再保险行业经验,或担任该行业的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的经验。
如果被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未能在被要求指定仲裁员后 14 天内指定仲裁员,或者两方指定的仲裁员未能在指定后 28 天内指定第三名仲裁员,则 SIAC 将指定一名仲裁员来填补仲裁员的空缺。空缺。在 SIAC 任命之前的任何时间,违约方或仲裁员都可以做出此类任命。
仲裁庭可自行决定作出其认为最终裁决争议事项所必需的命令和指示。在做出此类命令或指示时,仲裁庭将拥有新加坡法律允许的最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并且仲裁庭的决定将是最终决定。仲裁将在新加坡举行。
整个协议
投保人接受本保单即表示同意本保单包含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单的所有协议。除非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否则对本保单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无效。
被保险人的代表
被保险人同意申请表中的陈述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误导性。被保险人也同意保险公司依据其真实投保情况签发本保单,并承担本保单项下的风险。
保险公司同意书
本保单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保险公司不得无理拒绝、拖延或者拒绝同意。
制裁限制
如果提供此类保险、利益或支付此类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会导致保险暴露,则保险公司将不负责提供本保单项下的任何保险、利益或支付任何损失、罚款或响应服务。公司受到联合国决议或美国、加拿大、欧盟、英国或新加坡的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规定的任何制裁、禁止或限制。
投诉
我们竭尽全力确保提供高标准的服务。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对其所接受的服务不满意,或者对本保单有任何疑问或疑虑,被保险人应首先联系:
Beazley 投诉 Beazley Pte.有限公司 138 Market Street, #03-04, CapitaGreen, Singapore 048946
所有信件均应寄至 Beazley Complaints
或通过电话 – (65) 6576 6288 或通过电子邮件 – beazley.complaints@beazley.com
如果受保人仍不满意,可在伦敦劳合社(亚洲)私人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将投诉升级至劳合社投诉部门。有限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伦敦劳合社(亚洲)私人有限公司
市场街138号
凯德绿能
#05–01
新加坡 048946
或通过电话 – (65) 6499 9330 或通过电子邮件 – lloydsasiahelpdesk@lloyds.com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政策:
申请表是指已填写并签署的本政策申请表,包括随申请表一起提交的任何书面材料,所有这些材料都将被视为本政策的一部分,如同物理附件一样。
身体伤害是指身体伤害(包括由此导致的任何时间的死亡)、疾病。
索赔的意思是:
(a) 金钱赔偿或服务的书面要求;
(b) 民事或行政诉讼;或者
(c) 仲裁、调解或其他形式的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
由保险事故引起的。
计算机系统是指计算机、驻留在此类计算机上的任何软件以及任何相关装置或设备:
(a) 由被保险人经营、拥有或租赁给被保险人;或者
(b) 由第三方根据与被保险人的书面合同运营,用于向被保险人提供托管计算机应用服务或处理、维护、托管或存储被保险人的电子数据。
合同制造商是指代表被保险人设计或制造保险产品的任何第三方。
客户是指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向其提供、供应或销售保险产品的任何一方或多方。客户不包括购买被保险人产品用于个人使用或消费的消费者。
网络事件是指因安全漏洞而导致受影响产品的缺陷或错误标签。
缺陷意味着
(a) 损害质量、功能或实用性的缺陷、故障、缺陷、缺陷、不足或异常; (b) 未能履行;或或者
(c) 无法使用; (d) 危险或危险状况
设计错误是指被保险人或代表其的任何合同制造商在设计、规格和/或开发中与受保产品相关的错误或遗漏。
额外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本应发生的费用之外,为尽量减少、减轻、减少或避免经济放缓、停止或关闭期间的收入损失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因保险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的业务运营。
外国实体是指位于适用法律或法规不允许保险公司向该子公司提供保险的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子公司。
受影响产品是指受保产品或受保产品已经或将成为其一部分、已经或将要纳入其中的任何产品。
收入损失是指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直接导致的销售额减少后的销售收入损失;
(a) 原材料成本以及同期本应发生但因保险事故而节省下来的所有其他成本;和
(b) 受保人任何其他产品因保险事故而增加的销售额(如有)。
受保人是指:
(a) 指定被保险人;
(b) 在子公司;和
(c) 任何合伙企业或合资企业,其为公司实体,且指定被保险人拥有管理控制权,或有权选择或以其他方式任命超过 50% 的此类企业
实体的董事、受托人或其他同等管理人员由指定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
保险公司是指声明中指定的实体。
承保事件是指可能导致受影响产品出现缺陷或贴错标签的任何设计错误、供应链错误或制造错误,或本保单涵盖的任何网络事件。所有相关的、重复的或持续的保险事故将被视为单一保险事故。
被保险人的产品是指任何产品,包括其任何组件、包装或容器,且:
(a) 由被保险人生产;
(b) 由被保险人或代表被保险人的任何合同制造商制造、加工、处理、组装、贴标签、处理、包装、储存或分销;或者;
(c) 可由被保险人出售或由任何分销商、批发商或零售商或代表被保险人出售。
损失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 运营成本
指在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为恢复、撤回、召回、恢复、修理、更换、退款、重新安装或重新设计被保险产品而承受或发生的超出被保险人正常运营成本的合理且必要的金额;
(b) 业务损失
指被保险人仅因本保单承保的保险事故而直接承受的实际收入损失和额外费用;
(c) 名誉损害
指在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承受或发生的超出被保险人正常成本和开支的合理且必要的广告、营销和公共关系成本和开支;
(d) 第三方损害
方法:
我。合理的补偿性损害,包括成本、费用或利润损失,
被保险人有法律义务仅与客户向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直接相关地向其客户偿还或付款;或者
二.合理的法律费用、费用和开支,由或代表
与客户针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的调查、辩护、和解或上诉有关的受保人。
第三方损害赔偿不包括被保险人任何雇员的工资、他们的时间成本或被保险人的任何其他费用或间接费用。
管理控制手段:
(a) 控制董事会的组成;
(b) 控制半数以上股东投票权;或者
(c) 持有已发行股本一半以上。
制造错误是指被保险人或代表其的任何合同制造商在与保险产品相关的生产、制造、加工、处理、机加工、搬运、整形、组装、储存和/或包装中出现错误或遗漏。
标签错误是指标签违反了受影响产品制造、分销或销售所在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政府法律、法规或要求。
指定被保险人是指声明中指定的实体。
罚款是指民事罚款或应向监管、行政、政府组织或机构支付的罚款,且仅限于法律规定此类罚款可投保的情况。
保单期限是指声明中规定的期限。
财产损失是指:
(a) 身体伤害;
(b) 销毁;或者
(c) 无法使用;
被保险人产品以外的有形财产。
监管程序是指由任何联邦、州、地方或外国政府实体以此类监管或官方身份提出的信息请求、民事调查要求或民事诉讼。
响应服务是指以下任何服务:
a) 危机咨询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因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危机顾问提供咨询服务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和支出,该咨询服务仅为了协助被保险人应对任何潜在的、疑似的或实际的保险事故
b) 调查费用是指被保险人为确定是否发生保险事故所必需的分析、测试和/或体检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费用和支出。
c)
法务会计服务
指被保险人聘请法务会计师为协助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客户向保险公司陈述损失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和支出。
d)
法律服务
指被保险人就潜在的、疑似的或实际的保险事故向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咨询以协助被保险人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和开支。
e)
声誉管理服务
指被保险人为公共关系公司提供与潜在的、疑似的或实际的保险事故有关的危机传播、广告、营销和公共关系服务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和开支。
上述服务将由保险公司认可的服务提供商提供,并遵守本保单的条款和条件。服务提供商由被保险人指定。
负责人是指被保险人的任何负责人、合伙人、公司高管、董事、总法律顾问(或最高级法律顾问)或风险经理或处于实质上类似职位的任何个人。
安全漏洞是指计算机安全未能防止:
(a) 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计算机系统,包括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由于计算机系统或任何被保险人的密码被盗而造成的;
(b) 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拒绝服务攻击;或者
(c) 恶意代码感染计算机系统或从计算机系统传输恶意代码。
子公司是指指定被保险人在本保单生效日期或之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拥有管理控制权的任何实体。此类实体的承保范围仅适用于指定被保险人对该实体拥有管理控制权期间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
供应链错误是指被保险人的供应商在使用或纳入被保险产品时所使用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错误或遗漏。
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是指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或使用计算机系统或以未经授权的方式使用计算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