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项目,即不作为合同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并且是合同研究项目的要求或权宜之计。研究项目,即不作为合同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并且是合同研究项目的要求或权宜之计。
新研究开发成果(新知识产权) 是作为合同研究项目的一部分获得的研究开发成果。 新研究开发成果(新知识产权) 是作为合同研究项目的一部分获得的研究开发成果。
使用 研究和开发成果是指非商业用途和应用(研究、教学、出版)。
研究和 开发成果的利用是指商业使用和应用(许可、有偿授予访问权限)。 研究和 开发成果的利用是指商业使用和应用(许可、有偿授予访问权限)。
访问权限 应包括 许可权、 使用 授予 项目合作伙伴 的现有或 新 研发 成果 的权利 或 许可 , 这些权利或许可是 执行合同研究项目或使用 和/或 利用 新的 研究和开发成果。 在 软件上下文中 ,除非以 书面 访问权限 应包括 许可权、 使用 授予 项目合作伙伴 的现有或 新 研发 成果 的权利 或 许可 , 这些成果是执行合同研究项目或使用 所必需的或有利的和/或 利用 新的 研发成果。 在 软件上下文中 ,除非以 书面 形式明确同意 , 否则访问权限不应 包括 对 源代码 的访问。形式明确同意 ,否则访问权限不应 包括 对 源代码 的访问。
研究和开发成果的发表应包括各种书面或口头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在印刷媒体(期刊、摘要等)、电子媒体、公共访问数据库中发表,通过演示文稿、旨在获得学位的科学工作或通过讲座、海报或任何其他方式发表。 研究和开发成果的发表应包括各种书面或口头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在印刷媒体(期刊、摘要等)、电子媒体、公共访问数据库中发表,通过演示文稿、旨在获得学位的科学工作或通过讲座、海报或任何其他方式发表。
2 前置 AMBL E 1 2 前缀 AMBL E 1
财团领导 与其他项目 伙伴 共同制定了 一个 研究 项目,作为 研究项目的 插入名称 (“研究项目”), 并向 FFG 计划 提交了资助申请插入相关的资助 计划 财团领导与其他项目伙伴共同制定了一个研究项目,以插入研究项目的标题(“研究项目”),并向 FFG 计划提交了资助申请,插入了相关的资助计划
研究项目的简要 描述 :( 有关详细信息 ,请参阅资金 申请)。 研究项目的简要 描述 :( 有关详细信息 ,请参阅资金 申请)。
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保意识的提高,传统建筑的能源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项目通过整合基于先进 人工智能 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数字孪生技术,打造大型公共建筑的精细化数字模型,并结合物联网和传感器获取的实时数据,实现对建筑能源性能和运行状态的深入分析。本项目还将考虑人员行为的相互作用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使用的优化,以及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算法的使用,以制定准确的能源优化策略。本项目的实施,不仅将有效降低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和运营成本,而且将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保意识的提高,传统建筑的能源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项目通过整合基于先进 人工智能 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数字孪生技术,打造大型公共建筑的精细化数字模型,并结合物联网和传感器获取的实时数据,实现对建筑能源性能和运行状态的深入分析。本项目还将考虑人员行为的相互作用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使用的优化,以及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算法的使用,以制定准确的能源优化策略。本项目的实施,不仅将有效降低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和运营成本,而且将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奥地利研究促进署 (“FFG”) 的规定规定, 必须在 签订 资助合同 和/或支付 资助 之前 签署 联盟协议 。2 奥地利研究促进署 (“FFG”) 的规定规定, 必须在 签订 资助合同 和/或支付 资助 之前 签署 联盟协议 。 阿拉伯数字
3 合同 3 合同 标的物 标的物
本财团协议旨在为 项目 合作伙伴 根据 项目申请、 资助合同 和 本 联盟协议 的规定 并遵守 任何其他 要求 3 由 FFG 指定 。 订约 各方 的共同权利和义务 将在下文中规定 。 需要 监管 的 最重要的问题 包括处理 以及 使用和/或利用 现有和 新的 研发 成果。 本财团协议旨在为 项目 合作伙伴 根据 项目申请、 资助合同 和 本财团的规定 在 SECPUB 研究 项目中的合作 提供 一般法律依据 协议并 遵守 FFG 指定 的任何其他 要求 3 。 订约 各方 的共同权利和义务 将在下文中规定 。 需要 监管 的 最重要的问题 包括处理 以及 使用和/或利用 现有和 新的 研发 成果。
4 合同 4 合同 期限 期限
本财团协议在所有项目合作伙伴签署后生效 ,并在向 FFG/MOST 提交资助申请时对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财团协议是在合同研究项目的整个资助期内签订的。 本财团协议在所有项目合作伙伴签署后生效 ,并在向 FFG/MOST 提交资助申请时对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财团协议是在合同研究项目的整个资助期内签订的。 本财团协议在所有项目合作伙伴签署后生效 ,并在向 FFG/MOST 提交资助申请时对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财团协议是在合同研究项目的整个资助期内签订的。
奥地利项目合作伙伴和中方合作伙伴应根据各自签署的资助协议向各自国家的政府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合作伙伴均负有合作义务。奥地利项目合作伙伴和中方合作伙伴应根据各自签署的资助协议向各自国家的政府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合作伙伴均负有合作义务。 奥地利项目合作伙伴和中方合作伙伴应根据各自签署的资助协议向各自国家的政府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合作伙伴均负有合作义务。
对于本协议中与各自资助协议的规定相冲突的所有条款,缔约方必须找到所有缔约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并且最好能代表所有缔约方的利益。对于本协议中与各自资助协议的规定相冲突的所有条款,缔约方必须找到所有缔约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并且最好能代表所有缔约方的利益。 对于本协议中与各自资助协议的规定相冲突的所有条款,缔约方必须找到所有缔约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并且最好能代表所有缔约方的利益。
5 联系人 5 联系人 5 联系人 5 联系人
项目合作伙伴 在 附件 ./A 中列出了他们的联系人 ,包括他们在 研究项目中 的职能 4 项目合作伙伴 在 附件 /A 4 中列出了他们的联系人 ,包括他们在 研究项目中 的职能 .
联系人的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和 FFG,并说明变更原因。联系人的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和 FFG,并说明变更原因。 联系人的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和 FFG,并说明变更原因。
项目合作伙伴将在工作开始前额外向彼此提供 项目相关人员 的姓名 ,包括 他们的 职能 。 项目团队的任何 后续变更 均应 通知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并 说明原因。 项目合作伙伴将在工作开始前额外向彼此提供 项目相关人员 的姓名 ,包括 他们的 职能 。 项目团队的任何 后续变更 均应 通知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 并说明 原因。 项目合作伙伴将在工作开始前额外向彼此提供 项目相关人员 的姓名 ,包括 他们的 职能 。 项目团队的任何 后续变更 均应 通知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 并说明 原因。
项目合作伙伴 项目合作伙伴 的 相互 权利 和 义务 的 相互 权利 和 义务
义务:义务: 义务:
本协议的所有奥地利项目合作伙伴明确声明,他们将履行与 FFG 签订的资助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各个项目合作伙伴部分声明 ,他们将履行分配给他们的所有服务和义务 5 本协议的所有奥地利项目合作伙伴明确声明,他们将履行与 FFG 签订的资助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各个项目合作伙伴部分 声明,他们将履行分配给他们的所有服务和义务 5 .
项目业绩 符合 规范: 项目业绩 符合 规范:
项目合作伙伴共同承诺 根据 资助合同 开展 研究 项目 6 。 附件 ./B 包含 单个 项目 要 执行 的所有服务、 工作包、里程碑 和 工作 步骤 。 项目合作伙伴共同承诺 根据 资助合同 6 附件 ./B 包含所有服务、工作包、里程碑和工作步骤由个人项目执行。
合作伙伴以及 相关的时间表、项目计划、支出和资源 7 .研究项目应按照公认的项目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8 合作伙伴以及 相关的时间表、项目计划、支出和资源 7 .研究项目应按照公认的项目管理原则 8 进行管理.
报告进展情况: 报告 进展情况: 报告 进展情况:
项目合作伙伴应 定期 9 互相提供 联合研究项目 研究工作 进展 情况的报告 10 在 项目开始 之后。这些报告应包含 迄今为止 所开展 工作的结果 和调查结果 , 并 清楚地表明 工作进度 是否符合 规定的时间表。每个项目合作伙伴 都可以 要求 在所有 项目 合作伙伴 都 出席 的会议上 讨论 报告 11 项目 合作伙伴应在 项目开始后定期 9 相互提供 关于 联合研究项目 10 研究 工作进展 情况的报告 。这些报告应包含 迄今为止 所开展 工作的结果 和调查结果 , 并 清楚地表明 工作进度 是否符合 规定的时间表。每个项目合作伙伴 都可以 要求 在所有 项目 合作伙伴 都 出席 的会议上 讨论 报告 11 .
信息交换 : 信息交换 :
项目合作伙伴应交换执行研究项目所需的任何信息,并在需要时协调他们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有义务参加工作会议。项目合作伙伴应交换执行研究项目所需的任何信息,并在需要时协调他们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有义务参加工作会议。
转包:转包:
奥地利方面的工作只能在 FFG 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项目合作伙伴分包工作,则分包商必须事先得到其他项目合作伙伴的批准,但是,他们只能出于与分包商相关的重要原因拒绝他们的同意。所有分包合同(工作或服务)必须包含一项条款,即如果签订分包合同(工作或服务)的项目合作伙伴退出或被开除出财团,其他项目合作伙伴有权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商必须遵守至少与财团合作伙伴相同的知识产权使用保密协议和规则。奥地利方面的工作只能在 FFG 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项目合作伙伴分包工作,则分包商必须事先得到其他项目合作伙伴的批准,但是,他们只能出于与分包商相关的重要原因拒绝他们的同意。所有分包合同(工作或服务)必须包含一项条款,即如果签订分包合同(工作或服务)的项目合作伙伴退出或被开除出财团,其他项目合作伙伴有权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商必须遵守至少与财团合作伙伴相同的知识产权使用保密协议和规则。
项目 变更: 项目 变更:
项目绩效或融资的重大变化应立即通知奥地利财团负责人,后者应立即通知 FFG。项目绩效或融资的重大变化应立即通知奥地利财团负责人,后者应立即通知 FFG。
知识产权不争议 : 知识产权不争议 :
项目合作伙伴同意在研究项目期间不对任何预先存在的或新的知识产权提出异议,无论是在申请过程中通过撤销诉讼还是通过异议,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项目合作伙伴还承诺,在研究项目期间,不做任何可能有助于第三方争夺现有或新知识产权的事情。项目合作伙伴同意在研究项目期间不对任何预先存在的或新的知识产权提出异议,无论是在申请过程中通过撤销诉讼还是通过异议,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项目合作伙伴还承诺,在研究项目期间,不做任何可能有助于第三方争夺现有或新知识产权的事情。
正确的成本 会计: 正确的成本 会计:
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有责任确保他们预算的项目成本有资格获得资助并得到正确核算。如果项目合作伙伴提供自有资金或从第三方获得资金,这些也应包含在成本会计中。FFG 在 https://www.ffg.at/recht-finanzen/kostenleitfaden 上为此目的提供了一份清单 。 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有责任确保他们预算的项目成本有资格获得资助并得到正确核算。如果项目合作伙伴提供自有资金或从第三方获得资金,这些也应包含在成本会计中。FFG 在 https://www.ffg.at/recht-finanzen/kostenleitfaden 上为此目的提供了一份清单 。
协作协作 协作
两个或多个 项目合作伙伴 之间的其他合作协议 可以在 联盟内部 签订 。 两个或多个 项目合作伙伴 之间的其他合作协议 可以在 联盟 内部 签订 。
与本财团协议 或 资助合同 的规定相抵 触的合作 协议 规定 对 FFG 和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与本财团协议 或 资助合同 的规定相抵 触的合作 协议 规定 对 FFG 和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不具有任何 法律效力 。不具有任何 法律效力 。
贡献 12 项目合作伙伴 的 (现金 和 实物 捐助) 和付款方式 项目 合作伙伴 的 捐款 12(现金 和实物捐助) 和付款方式
各个项目 合作伙伴 的 融资贡献 列 在 全部 成本 表 或 融资 表中 。 资助 申请 20 各个项目 合作伙伴 的 融资贡献 列 在 全部 成本 表 或 资助 的 融资表中 应用 20 .
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 均应提供 资金申请中列出的 现金 和 实物捐助 21 by the specified due dates. Funding Application al so contains the funding amounts assigned to the individual Project Partners 22 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 均应在 指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供 资金申请中列出的 现金和实物捐助 21 。 Funding Application al so 包含分配给各个项目 合作伙伴 的资金金额 22 .
The disbursement of funding is carried out separately by the respective national funding agencies in China and Austria.资金的发放由中国和奥地利各自的国家资助机构分别进行。 There is no direct financial flow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Each partner is independently responsible for applying for, receiving, and managing the funds within their own country.两国之间没有直接的资金流动。每个合作伙伴都独立负责在自己的国家/地区申请、接收和管理资金。 No financial claims exist between the Austrian and Chinese project partners.奥地利和中国的项目合作伙伴之间不存在财务索赔。 The national partners will formalize an agreement regarding financial matters through a side letter.国家合作伙伴将通过补充协议正式达成有关财务事务的协议。
REPORTING REQUIREMENTS AND INFORMATION RIGHTS OF THE FFG AND OTHER INSTITUTIONS FFG 和其他 机构 的 报告 要求 和 信息权利
The Project Partners shall meet the reporting requirements of each funding agency specified in the call documents and in the Funding Contract to the national funding agencies and, if applicable, to certain public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Federal Audit Office (or regional audit offices) or institu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 Each individual Project Partne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meeting these obligations. 项目合作伙伴应满足 征集文件 和 资助合同 中规定的 每个资助机构向国家资助机构和 某些 公共 机构 (如联邦 审计 署 ,如果适用 ) 的报告要求 (或 区域 审计 局)或欧盟机构。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有责任履行这些义务。
Reports must give the FFG sufficient insight into the work carried out or to be carried out. The results obtained must be presented in a clear and transparent way.报告必须让 FFG 对已经进行或将要进行的工作有足够的了解。获得的结果必须以清晰透明的方式呈现。
The Austrian Project Partners shall grant the FFG, the funding providers and, if applicable,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 access to all project documents. 奥地利 项目合作伙伴应授予 FFG、 资助机构 和 欧盟机构 ( 如适用 ) 访问 所有项目文件的权限。
资助合同 中 提及 的机构的 报告、信息和 披露义务 应在约定 的 期限内 或 合同 到期 后 至少 10 年 13 资助合同 中 提及 的机构的 报告、信息和 披露义务 应在约定 的期限内 或 到期后 至少 10 年 内保持 完全有效 。 合同 13 .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 没有 履行或未能适当和及时地履行这些义务 ,他/她应赔偿 并使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免受任何 损害 或 由此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 没有 履行这些义务或未能适当和及时地履行这些义务 ,他/她应赔偿 并使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免受由此 产生的 任何 损害 或 损失 。 产生的 损失 。
保密义务不应 构成拒绝 向 FFG 或 上述任何其他 机构 披露 项目相关信息 的理由。 保密义务不应 构成拒绝 向 FFG 或 上述任何其他 机构 披露 项目相关信息 的理由 。 保密义务不应 构成拒绝 向 FFG 或 上述任何其他 机构 披露 项目相关信息 的理由 。
PROJEC T COMMITTE E 14 PROJEC T COMMITTE E 14
项目合作伙伴应组成 项目委员会共同决策。 项目委员会应 由 项目合作伙伴和 顾问 领导 组成, 并应定期召开会议 , 但至少 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会议。 项目合作伙伴应组成 项目委员会共同决策。 项目委员会应 由 项目合作伙伴和 顾问 领导 组成 , 并应定期召开会议 , 但至少 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会议。 项目合作伙伴应组成 项目委员会共同决策。 项目委员会应 由 项目合作伙伴和 顾问 领导 组成 , 并应定期召开会议 , 但至少 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会议。
联盟负责人应召集并主持 项目委员会 联盟负责人应召集并主持 项目委员会 会议 。会议 。
会议邀请 函应 至少在会议前 7 个工作日 发送给 项目合作伙伴 ,并说明 议程。 会议邀请 函应 至少在 会议前 7 个工作日 发送给 项目合作伙伴 ,并说明 议程。 会议邀请 函应 至少在 会议前 7 个工作日 发送给 项目合作伙伴 ,并说明 议程。
项目委员会 的临时会议 可 应 两个 项目 合作伙伴 项目委员会 的临时会议 可 应 两个 项目 合作伙伴 的要求 召开 。的要求 召开 。
联盟 负责人应将会议 记录在 会议记录 中。 会议 记录应 立即 发送给 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 会议记录应在 下次 会议 联盟 负责人应将会议 记录在 会议记录 中。 会议 记录应 立即 发送给 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 会议记录应在 下次 会议 开始时 通过 。开始时 通过 。
如果至少有 三分 之二的项目合作伙伴出席,则项目委员会应 达到 法定 人数。决议应 以 简单多数票通过。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都 有权 投 降一票。 如果 出现 平局 ,则联盟负责人应 拥有 决定性的一票。所有需要 解决 的问题都必须 包含在 议程中 ,除非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都 参加 会议。 如果至少有 三分 之二的项目合作伙伴出席, 则项目委员会应 达到 法定 人数。决议应 以 简单多数票通过。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都 有权 投 降一票。 如果 出现 平局 , 则联盟负责人应 拥有 决定性的一票。所有需要 解决 的问题都必须 包含在 议程中 ,除非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都 参加 会议。 如果至少有 三分 之二的项目合作伙伴出席, 则项目委员会应 达到 法定 人数。决议应 以 简单多数票通过。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都 有权 投 降一票。 如果 出现 平局 , 则联盟负责人应 拥有 决定性的一票。所有需要 解决 的问题都必须 包含在 议程中 ,除非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都 参加 会议。
决议也可 通过电子邮件 或 电话会议以 通函 决议 方式通过 ,前提是所有项目合作伙伴 都已 收到 拟议决议。否则, 第 决议也可 通过电子邮件 或 电话会议以 通函 决议 方式通过 , 前提是所有项目合作伙伴 都已 收到 拟议决议。否则, 第 决议也可 通过电子邮件 或 电话会议以 通函 决议 方式通过 , 前提是所有项目合作伙伴 都已 收到 拟议决议。否则, 第
10.6 应适用。10.6 应适用。 10.6 应适用。
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可以指定 一名 代表 行使其 投票 权, 这 也适用于 以 通函 方式投票 。 项目 合作伙伴 的授权 代表 人的任何 变更 应 以 书面 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可以指定 一名 代表 行使其 投票 权, 这 也适用于 以 通函 方式投票 。 项目合作伙伴 的授权 代表 人的任何 变更 应 以 书面 形式通知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形式通知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
项目委员会 的 职责如下: 项目委员会 的 职责如下: 项目委员会 的 职责如下:
项目委员会应决定 项目合作伙伴和/或 财团 负责人 的加入或排除 。如果 被排除在外, 则相关 项目 合作伙伴 或联合体 负责人无权 参与 投票。 项目委员会应决定 项目合作伙伴和/或 财团 负责人 的加入或排除 。 如果 被排除在外, 则相关 项目 合作伙伴 或联合体 负责人无权 参与 投票。 项目委员会应决定 项目合作伙伴和/或 财团 负责人 的加入或排除 。 如果 被排除在外, 则相关 项目 合作伙伴 或联合体 负责人无权 参与 投票。
项目 委员会 应 项目 委员会 应 根据 根据
21.3(项目终止)。21.3(项目终止)。 21.3(项目终止)。
项目委员会应监督 财团负责人 是否 按照 约定 项目委员会应监督 财团负责人 是否 按照 约定 将 资金 转移给 各个 项目 合作伙伴 。将 资金 转移给 各个 项目 合作伙伴 。
项目委员会应支持 财团负责人 准备 提交给 FFG 的报告 并 批准 这些 报告。 项目委员会应支持 财团负责人 准备 提交给 FFG 的 报告 并批准 这些 报告。 项目委员会应支持 财团负责人 准备 提交给 FFG 的 报告 并批准 这些 报告。
项目委员会应通过关于联合 出版的决议。 项目委员会应通过关于联合 出版的决议。 项目委员会应通过关于联合 出版的决议。
项目委员会应 处理 对研究项目 有或可能 产生 重大影响 的所有事项 。 在这种情况下 , 项目委员会 可以 履行其他职责 。 项目委员会应 处理 对研究项目 有或可能 产生 重大影响 的所有事项 。 在这种情况下 , 项目委员会 可以 履行其他职责 。 项目委员会应 处理 对研究项目 有或可能 产生 重大影响 的所有事项 。 在这种情况下 , 项目委员会 可以 履行其他职责 。
财团 领导者 财团 领导者 的权利 和 义务 的权利 和 义务
联盟负责人应 承担 以下 职责: 联盟负责人应 承担 以下 职责: 联盟负责人应 承担 以下 职责:
协调项目 合作伙伴 之间的沟通 ,包括但不限于 计划 出版; 协调项目 合作伙伴 之间的沟通 , 包括但不限于 计划 出版; 协调项目 合作伙伴 之间的沟通 , 包括但不限于 计划 出版;
管理 研究项目 15 并确保 所涉项目 的整体协调 。在这种情况下 , 联盟负责人 也可能 拒绝接受工作包/报告并要求改进。 联合体 负责人 还应 根据 时间 计划和 主题规范 管理 研究项目 15 并确保 所涉及项目 的整体协调 。 在这种情况下 , 联盟负责人 也可能 拒绝接受工作包/报告并要求改进。 联合体 负责人 还应 根据 时间 计划和 主题规范 监控项目进度 ; 监控项目进度 ;管理 研究项目 15 并确保 所涉及项目 的整体协调 。 在这种情况下 , 联盟负责人 也可能 拒绝接受工作包/报告并要求改进。 联合体 负责人 还应 根据 时间 计划和 主题规范 监控项目进度 ;
起草 和分发项目委员会 会议记录, 起草 和分发项目委员会会议记录 , 起草 和分发项目委员会会议记录 ,
协调 和 分发财团内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资助 合同; 协调 和 分发财团内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资助 合同; 协调 和 分发财团内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资助 合同;
代表 财团向 FFG 提交,并根据资助 合同 代表 财团向 FFG 提交,并根据资助 合同 向 FFG 履行所有 报告 要求 ; 向 FFG 履行所有 报告 要求 ;
配合 项目委员会并执行其 决议。 配合 项目委员会并执行其 决议。 配合 项目委员会并执行其 决议。
联盟负责人有权持续接收来自所有项目合作伙伴的信息。联盟负责人有权持续接收来自所有项目合作伙伴的信息。 联盟负责人有权持续接收来自所有项目合作伙伴的信息。
排除 和 接纳 项目合作伙伴 或 财团领导者、破产 和清算 排除 和 接纳 项目合作伙伴 或 财团领导者、破产 和清算 排除 和 接纳 项目合作伙伴 或 财团领导者、破产 和清算
项目 合作伙伴 可以通过 项目合作伙伴的 一致 决议 立即 被排除在外 ; 必须立即通知 FFG 。 项目 合作伙伴 可以通过 项目合作伙伴的 一致 决议 立即 被排除在外 ; 必须立即通知 FFG 。 项目 合作伙伴 可以通过 项目合作伙伴的 一致 决议 立即 被排除在外 ; 必须立即通知 FFG 。
以下是排除的原因 16 提前 30 天通知: 以下是排除 16 提前 30 天通知的原因: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一再或严重 违反 财团协议 的规定 ,并在收到 警告并已获得 合理宽限 的情况下继续以 不合规的方式 行事 时期;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一再或严重 违反 财团协议 的规定 ,并在收到 警告并已获得 合理宽限 期 后继续以 不合规的方式 行事 ;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一再或严重 违反 财团协议 的规定 ,并在收到 警告并已获得 合理宽限 期 后继续以 不合规的方式 行事 ;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未能 按时履行其 职责 ,或 未履行其财务义务,尽管 收到了 警告 并 已获得 合理的 宽限 期;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未能 按时履行其 职责 ,或 未履行其财务义务,尽管 收到了 警告 并 已获得 合理的 宽限 期;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未能 按时履行其 职责 ,或 未履行其财务义务,尽管 收到了 警告 并 已获得 合理的 宽限 期;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采取 的行动导致 资金 被 暂停、停止或 收回;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采取 的行动导致 资金 被 暂停、停止或 收回; 项目 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采取 的行动导致 资金 被 暂停、停止或 收回;
针对相关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的资产启动 破产程序 ,或因缺乏 资产 针对 相关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的资产启动 破产程序 ,或因缺乏 资产 而拒绝 启动 破产程序 。 而拒绝 启动 破产程序 。
排除 项目 合作伙伴 或财团 负责人 将自动终止 与他们达成的任何 合作。 排除 项目 合作伙伴 或财团 负责人 将自动终止 与他们达成的任何合作。 排除 项目 合作伙伴 或财团 负责人 将自动终止 与他们达成的任何合作。
被排除在外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必须继续 履行资助 合同 被排除在外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必须继续 履行资助 合同 中规定的 报告、 信息和 披露义务 。中规定的 报告、 信息和 披露义务 。
在排除 生效 日期 之前 签订 的财务义务 应保持 完全有效 。 如果被排除在外, 在排除 生效 日期 之前 签订 的财务义务 应保持 完全有效 。 如果被排除在外, 已提供给 该项目 的现金和实物捐助 将不予 退还 。 已提供给 该项目 的现金和实物捐助 将不予 退还 。
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联合体负责人应承担 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因此 类 而产生的 任何额外费用 排除。 被排除在外的项目合作伙伴/联合体负责人应承担 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因 被排除在外 而产生的 任何 额外费用 。 被排除在外的项目合作伙伴/联合体负责人应承担 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因 被排除在外 而产生的 任何 额外费用 。
在项目过程中授予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的任何现有和 新 知识产权 访问权限 应在排除日期 到期。 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应归还收到的所有文件 和数据 ,或提供 销毁这些文件 和数据的证据 。 在项目过程中授予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的任何现有和 新 知识产权 访问权限 应在排除日期 到期 。 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应归还收到的所有文件 和数据 ,或提供 销毁这些文件 和数据的证据 。 在项目过程中授予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的任何现有和 新 知识产权 访问权限 应在排除日期 到期 。 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应归还收到的所有文件 和数据 ,或提供 销毁这些文件 和数据的证据 。
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在项目过程中授予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的先前存在和 新的 知识产权 的所有访问权限 ,在 排除 日期 后仍具有 完全效力 直到 项目 结束 或 以后 (如果需要 )。 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在项目过程中 授予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的先前存在和 新的 知识产权 的所有访问权限 ,在排除 日期 后至结束期间仍具有 完全效力 。 项目 或 更多 ( 如果需要)。 被排除的项目合作伙伴/财团负责人 在项目过程中 授予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的先前存在和 新的 知识产权 的所有访问权限 ,在排除 日期 后至结束期间仍具有 完全效力 。 项目 或 更多 ( 如果需要)。
由本财团协议引起的任何其他共同索赔(例如 保密、 出版物 等) 应 不受 排除 由本财团协议引起的任何其他相互索赔(例如 保密、 出版物 等) 不受 排除条款 的影响 。 条款 的影响 。
在 排除 项目合作伙伴或 联合体领导者 的情况下, 与其他 联合体合作伙伴 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应继续有效。 在 排除 项目合作伙伴或 联合体领导者 的情况下 , 与其他 联合体合作伙伴 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应继续有效。 在 排除 项目合作伙伴或 联合体领导者 的情况下 , 与其他 联合体合作伙伴 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应继续有效。
如果 财团负责人被排除在外 , 其余财团合作伙伴应立即 向 FFG 推荐新的 财团负责人 。 拟议的财团负责人必须同意签订 财团协议,并应提交 FFG 要求的所有文件 。 任命 新的 财团负责人需要 事先获得 FFG 如果 财团负责人被排除在外 , 其余财团合作伙伴应立即 向 FFG 推荐新的 财团负责人 。 拟议的财团负责人必须同意签订 财团协议,并应提交 FFG 要求的所有文件 。 任命 新的 财团负责人需要 事先获得 FFG 的批准 。 的批准 。
在任何情况下, 新的 项目合作伙伴的 加入 都需要 事先获得 FFG 的批准 ,并通过 双方协议 在任何情况下 , 新的 项目合作伙伴的 加入 都需要 事先获得 FFG 的批准 ,并通过 双方协议 修改 资助合同 。 修改 资助合同 。
如果 被排除 的项目 合作伙伴的份额 被 剩余的项目 合作伙伴 接管 , 则资助合同和 联合体协议 项下的 相关权利和义务 应在 他们之间 分配。 如果 被排除 的项目 合作伙伴的份额 被 剩余的项目 合作伙伴 接管 , 则资助合同和 联合体协议 项下的 相关权利和义务 应在 他们之间分配 。 如果 被排除 的项目 合作伙伴的份额 被 剩余的项目 合作伙伴 接管 , 则资助合同和 联合体协议 项下的 相关权利和义务 应在 他们之间分配 。
如果 由于排除 项目 合作伙伴。 如果 由于项目 合作伙伴被排除在外 而 无法再实现 项目 的基本目标 , 则必须 立即通知 FFG 。 如果 由于项目 合作伙伴被排除在外 而 无法再实现 项目 的基本目标 , 则必须 立即通知 FFG 。
项目合作伙伴应在 FFG 批准 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 接管 处于 清算或无力偿债 状态的项目合作伙伴 的股份 。 在这种情况下 ,他们 还应 承担 相应的义务,并 由 FFG 根据 资助合同按 比例 收取相应的款项 。 项目合作伙伴应在 FFG 批准 的情况下, 尽最大努力 接管 处于 清算或无力偿债 状态的项目合作伙伴 的股份 。 在这种情况下 , 他们 还应 承担 相应的义务,并 由 FFG 根据 资助合同按 比例 收取相应的款项 。 项目合作伙伴应在 FFG 批准 的情况下, 尽最大努力 接管 处于 清算或无力偿债 状态的项目合作伙伴 的股份 。 在这种情况下 , 他们 还应 承担 相应的义务,并 由 FFG 根据 资助合同按 比例 收取相应的款项 。
现有研发 成果(预先存在的知识产权 R IGHTS) 17 现有研发 成果(预先存在的知识产权 R IGHTS) 17
项目合作伙伴应为 研究项目的实施 做出贡献,为研究项目的实施 提供必要的或有利 的现有 研究和开发成果 (预先存在的 知识产权),并授予相应的访问权限。 这 同样 适用于 与本研究项目 一起产生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 这些成果对于 进行 研究 项目。 项目合作伙伴应为 研究项目的实施 做出贡献,为研究项目的实施 提供必要的或有利 的现有 研究和开发成果 (预先存在的 知识产权 ),并授予相应的访问权限。 这 同样 适用于 与本研究项目 一起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这些成果对于研究项目的实施 是 必要 或 有利 的 。 项目合作伙伴应为 研究项目的实施 做出贡献,为研究项目的实施 提供必要的或有利 的现有 研究和开发成果 (预先存在的 知识产权 ),并授予相应的访问权限。 这 同样 适用于 与本研究项目 一起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这些成果对于研究项目的实施 是 必要 或 有利 的 。
除非相关项目 合作伙伴 另有明确约定 , 除非相关项目 合作伙伴 另有明确约定 , 否则现有 研发成果仍 属于 提供这些 成果的项目 合作伙伴的财产 。 否则现有 研发成果仍 属于 提供这些 成果的项目 合作伙伴的财产 。
所贡献的现有研究和开发成果应 可供 其他 方或 声称的项目 合作伙伴使用,并 可供他们 免费利用和/或 用于 商业和非商业目的 , 在非排他性的基础上,不受限制 及时 ,包括 本研究项目之外,除非下文另有约定 (第 13.4 节)。 所贡献的现有研究和开发成果应 可供 其他 方或 声称的项目 合作伙伴访问 ,并应 可供 他们 免费利用和/或 用于 商业和非商业目的 , 在非排他性的基础上,不受时间限制 ,包括除非 下文另有约定 (第 13.4 节), 否则在本研究项目 之外。
如果:如果: 如果:
参与项目合作伙伴 在 披露时或披露后立即 将现有 研究 及 开发成果标明 为其有权 享有 的秘密及特定知识 , 或 参与项目合作伙伴 在披露时或披露后立即 将现有 研究 及 开发成果标为其 有权 享有 的秘密及特定知识 , 或 参与项目合作伙伴 在披露时或披露后立即 将现有 研究 及 开发成果标为其 有权 享有 的秘密及特定知识 , 或
现有研发成果 已 由 贡献合作伙伴 申请 知识产权 ,或已向 项目 合作伙伴 授予知识产权 ,此类仅限于 可供 另一方 或声称 项目 合作伙伴 在合同研究项目 之外 进行 开发或用于 商业目的 ,但须 获得 贡献 的项目 合作伙伴。 使用和/或利用的范围应根据将要签订的协议确定,其中还可能包括合理的费用。 现有研发成果 已 由 贡献合作伙伴 申请 知识产权 ,或已向 项目 合作伙伴授予知识产权 ,仅 可用于开发 或使用 在 贡献 项目 合作伙伴 明确书面 同意 的情况下, 由另一方 或 合同 研究项目 之外 要求项目 合作伙伴 用于商业目的。 使用和/或利用的范围应根据将要签订的协议确定,其中还可能包括合理的费用。 现有研发成果 已 由 贡献合作伙伴 申请 知识产权 ,或已向 项目 合作伙伴授予知识产权 ,仅 可用于开发 或使用 在 贡献 项目 合作伙伴 明确书面 同意 的情况下, 由另一方 或 合同 研究项目 之外 要求项目 合作伙伴 用于商业目的。 使用和/或利用的范围应根据将要签订的协议确定,其中还可能包括合理的费用。
如果 现有的研究和开发成果对于 新 创造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新的知识产权) 的商业开发 是 必要或有利 的, 则在任何情况下,索赔项目合作伙伴都应 被 授予 访问 此类的权利,但须 支付 合理的 费用。 如果 现有的研究和开发成果对于 新 创造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新的 知识产权 )的商业开发 是必要或有利 的,则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授予索赔项目合作伙伴 访问 权 对此 ,须 支付合理的 费用。 如果 现有的研究和开发成果对于 新 创造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新的 知识产权 )的商业开发 是必要或有利 的,则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授予索赔项目合作伙伴 访问 权 对此 ,须 支付合理的 费用。
如果 现有的研究开发成果对于 新创造 的研究 开发成果 的非 商业 用途 是必要或有利 的,则应免费 向索赔 人提供 这些成果,除非两者 之间存在 冲突 具有 保密或竞争利益 18 的贡献 合作伙伴。 如果 现有的研究和开发成果对于 新 创造 的研究 和开发成果 的非商业 用途 是必要或有利 的,则应免费 向索赔 方提供 这些成果, 除非这与 保密或竞争相冲突 利益 18 贡献 伙伴。
现有的 研究和开发成果列 于附件 ./C。 附件 ./C 应在 研究 项目 期间通过增加 项目期间产生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来 扩展 。 项目合作伙伴承诺 在 附件 ./C 中说明 任何第三方用户 或开发权利 或 阻止 使用 现有研发 成果 现有的 研究和开发成果列 于附件 ./C。 附件 ./C 应在 研究 项目 期间通过增加 项目期间产生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来 扩展 。 项目合作伙伴承诺 在 附件 ./C 中说明 任何第三方用户 或开发权利 或 阻止 使用 现有研发 成果 的其他 限制 。的其他 限制 。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 应维护 贡献的现有知识产权 , 费用 由 贡献的项目 合作伙伴 承担。 应维护 贡献的现有知识产权 ,费用 由 贡献的项目 合作伙伴 承担。
在研究 项目 进行 期间 ,不得将所贡献的现有研究和开发成果 转让 给 第三方 ,也不得 向 第三方 授予排他性许可(或用户权利)或 再许可权。 在项目 结束后 ,在转让或授予此类 排他性许可(或 用户 权利 )之前 ,必须 确保 项目合作伙伴可以 拥有 使用 或利用 新创建 的研究的必要访问权限 和发展 结果。 在研究 项目 进行 期间 , 不得将所贡献的现有研究和开发成果 转让 给 第三方 ,也不得 向 第三方 授予排他性许可(或用户权利)或 再许可权。 在项目 结束后 ,在转让或授予此类 排他性许可(或 用户 权利 ) 之前 , 必须 确保 项目合作伙伴可以 拥有 使用 或利用 新创建的 研究和 开发 所需的访问权限结果。 在研究 项目 进行 期间 , 不得将所贡献的现有研究和开发成果 转让 给 第三方 ,也不得 向 第三方 授予排他性许可(或用户权利)或 再许可权。 在项目 结束后 ,在转让或授予此类 排他性许可(或 用户 权利 ) 之前 , 必须 确保 项目合作伙伴可以 拥有 使用 或利用 新创建的 研究和 开发 所需的访问权限结果。
关于“两用商品出口”AI 技术的特殊规定关于“两用商品出口”AI 技术的特殊规定 关于“两用商品出口”AI 技术的特殊规定 所有研究合作伙伴均确认,不会出于双重用途目的进行知识转移。知识交流严格限于民用和科学合作。所有研究合作伙伴均确认,不会出于双重用途目的进行知识转移。知识交流严格限于民用和科学合作。 所有研究合作伙伴均确认,不会出于双重用途目的进行知识转移。知识交流严格限于民用和科学合作。
作为已经开发和训练的 AI 系统的一部分,分析方法将透明地传达给所有项目合作伙伴。作为已经开发和训练的 AI 系统的一部分,分析方法将透明地传达给所有项目合作伙伴。 作为已经开发和训练的 AI 系统的一部分,分析方法将透明地传达给所有项目合作伙伴。
例如,AI 能够识别个体、提取骨骼数据并披露用于分析的参数。这种分析参数的透明度是中国和奥地利之间知识交流的关键组成部分。例如,AI 能够识别个体、提取骨骼数据并披露用于分析的参数。这种分析参数的透明度是中国和奥地利之间知识交流的关键组成部分。 例如,AI 能够识别个体、提取骨骼数据并披露用于分析的参数。这种分析参数的透明度是中国和奥地利之间知识交流的关键组成部分。
由于在奥地利,人工智能对个人的识别是通过专门的研讨会从道德和情感方面进行评估的,因此有必要披露两种分析方法——中国的和奥地利的。这种信息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并构成了联合研究合作的核心要素。由于在奥地利,人工智能对个人的识别是通过专门的研讨会从道德和情感方面进行评估的,因此有必要披露两种分析方法——中国的和奥地利的。这种信息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并构成了联合研究合作的核心要素。 由于在奥地利,人工智能对个人的识别是通过专门的研讨会从道德和情感方面进行评估的,因此有必要披露两种分析方法——中国的和奥地利的。这种信息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并构成了联合研究合作的核心要素。
基础的、已经开发的算法本身不需要披露。它仍然是各自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并被视为所贡献的研发工作的机密结果。如果中方合作伙伴提供的人工智能系统再出口到中国,则必须明确说明人工智能中存储了哪些数据。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相关数据或个人数据均不得存储在 AI 中并导出到中国。AI 系统将仅在奥地利的本地服务器上运行,无需外部访问。基础的、已经开发的算法本身不需要披露。它仍然是各自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并被视为所贡献的研发工作的机密结果。如果中方合作伙伴提供的人工智能系统再出口到中国,则必须明确说明人工智能中存储了哪些数据。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相关数据或个人数据均不得存储在 AI 中并导出到中国。AI 系统将仅在奥地利的本地服务器上运行,无需外部访问。 基础的、已经开发的算法本身不需要披露。它仍然是各自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并被视为所贡献的研发工作的机密结果。如果中方合作伙伴提供的人工智能系统再出口到中国,则必须明确说明人工智能中存储了哪些数据。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相关数据或个人数据均不得存储在 AI 中并导出到中国。AI 系统将仅在奥地利的本地服务器上运行,无需外部访问。
数据交换的规定意味着不会将任何个人身份信息从一方传输到另一方(奥地利方面的身份信息不能传输到中国,中方的身份信息也不能传输到奥地利)。数据交换的规定意味着不会将任何个人身份信息从一方传输到另一方(奥地利方面的身份信息不能传输到中国,中方的身份信息也不能传输到奥地利)。 数据交换的规定意味着不会将任何个人身份信息从一方传输到另一方(奥地利方面的身份信息不能传输到中国,中方的身份信息也不能传输到奥地利)。
14 项新 研发 成果 (新 知识产权 ) 19 14 新 研发 成果 (新 知识产权 R IGHTS ) 19
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都有 义务 以 自己的 名义 并在研究项目框架内作为专利/实用新型 注册 和维护 在 研究项目 框架 内开发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如果这样做 ,则 自费 是 可保护的发明。 这 同样 适用于其他可注册的知识产权。 20 新的 专有技术、技术创新 或 商业 和商业秘密 应 保密 。 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都有 义务 以自己的 名义 并 自费 将在研究项目 框架 内开发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作为专利/实用新型 进行注册和维护 , 如果 这些 成果可以 受到保护发明。 这 同样 适用于其他可注册的知识产权。 20 新 技术、技术创新 或 商业 和商业秘密 应 予以保密 。
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应 是 其 在 研究 项目 框架 内 开发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的所有者 。它还 有权 使用 和/或 利用 这些信息。 项目 合作伙伴 承诺 尽可能使用 和/或 利用 获得 的新 研发 成果 。 项目合作伙伴承认 ,FFG 有权 向 项目 合作伙伴 提出 使用 和利用 的建议 。21 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应 是 其 在 研究 项目 框架 内 开发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的所有者 。 它还 有权 使用 和/或 利用 这些信息。 项目 合作伙伴 承诺 尽可能使用 和/或 利用 获得 的新 研发 成果 。 项目合作伙伴承认 ,FFG 有权 向 项目 合作伙伴 提出 使用 和利用 的建议 。21
开展 本研究 项目 所需的 新 知识产权 应免费提供给 该项目,即 非排他性、 不可转让和不可再许可的访问权 ,以获得 必要 或 有利的访问权限 新的 知识产权 应 免费授予 对方 或 要求 项目合作伙伴,但仅限于 研究 项目的持续时间。 开展 本研究 项目 所需的 新 知识产权 应免费提供给 该项目,即 对 必要 或 有利 的新 知识产权的非排他性、 不可转让和不可再许可的访问权限 应 免费向 对方 或 要求 项目合作伙伴授予权利,但仅限于 研究项目的持续时间 。 开展 本研究 项目 所需的 新 知识产权 应免费提供给 该项目,即 对 必要 或 有利 的新 知识产权的非排他性、 不可转让和不可再许可的访问权限 应 免费向 对方 或 要求 项目合作伙伴授予权利,但仅限于 研究项目的持续时间 。
如果新的 研究和 开发成果被 提交 知识产权申请,或通过 许可权或授权或使用 权提供给 第三方 ,则应 通知 项目合作伙伴 和 FFG 在 报告过程中 。 如果新的 研发 成果被 提交 知识产权申请,或通过 许可权或授权或使用 权提供给 第三方 ,则应 在此过程中 通知 项目合作伙伴 和 FFG 报告 。 如果新的 研发 成果被 提交 知识产权申请,或通过 许可权或授权或使用 权提供给 第三方 ,则应 在此过程中 通知 项目合作伙伴 和 FFG 报告 。
在研究项目期间授予 独家许可、 独家使用权或 转让新 研发成果 的所有权 ,无论是 授予 第三方 还是其他项目合作伙伴,均应事先获得 FFG 和 所有项目的 同意合作 伙伴。 在研究项目 期间 ,向 第三方 或其他项目合作伙伴授予独家许可、 独家使用权或 转让 新 研发成果 的所有权 ,均应事先获得 FFG 和 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的同意。 在研究项目 期间 ,向 第三方 或其他项目合作伙伴授予独家许可、 独家使用权或 转让 新 研发成果 的所有权 ,均应事先获得 FFG 和 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的同意。
将新 研发 成果 的全部权利转让(授予 独家许可、 独家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 应在 项目 结束后 的前三年 内 完成。 e 只有在事先通知 FFG 和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后才能使用。 22 在这种情况下, 项目 合作伙伴 和/或 FFG 有权 在收到 信息 后的四个 星期 内获得其所有权或使用 权(如果 研究和 开发结果)TR ansfer of title 无法 获得 ) 通过 特此授予 的优先购买权 (按 比例)。 23 将新 研发 成果 的全部权利转让(授予 独家许可、 独家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 应在 项目 结束后的前三年内完成。只有在事先通知 FFG 和所有项目合作伙伴 后才有可能。22 在这种情况下 , 项目 合作伙伴 和/或 FFG 有权 在收到 信息 后 4 周 内获得其所有权或其 使用 权 (如果 研究和 开发结果 Tr Ansfer of Title) 无法 获得 ) 通过 特此授予 的优先购买权 (按 比例)。 23
项目合作伙伴可以根据 单独 签订的合同 ,相互授予 对新 知识产权 的互惠 开发 权 ,并约定 合理的付款。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要求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授予开发权, 则应在同意合理付款的情况下授予 开发权,除非这与 所有者自己的竞争 利益 项目合作伙伴可以根据 单独 签订的合同 ,相互授予 对新 知识产权 的互惠 开发 权 ,并约定 合理的付款。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要求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授予开发权, 则应在同意合理付款的情况下授予 开发权 ,除非这与 所有者自己的竞争 利益 相冲突 。 相冲突 。
联合发明、其他联合研发 成果: 联合发明、其他联合研发 成果: 联合发明、其他联合研发 成果: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 共同发明 ,则应共同注册 知识产权, 除非 单独 申请 有利于 技术 或其他 原因。
共同所有人 的互惠份额 应根据项目 合作伙伴 的贡献 ( 财务贡献、实物贡献、发明人份额)在单独协议 中以书面形式 共同确定 (这些股份 也应作为 知识产权 登记 的基础 )。
本协议还应规定由哪个项目 合作伙伴 主导 知识产权 的注册 并 承担 权利维护 的责任。 此外, 还应 商定 一项基本的 知识产权战略(选择 知识产权 注册 程序 、 请求保护 的国家/地区)。38 本协议还应规定由哪个项目 合作伙伴 主导 知识产权 的注册 并 承担 权利维护 的责任 。 此外, 还应 商定 一项 基本的 知识产权 战略(选择 知识产权 注册 程序 、 请求保护 的国家/地区)。38 元
知识产权的注册 和维护 费用 应由 每个 共同所有者 按比例 承担 。
如果 利用联合发明 的进一步发展 ,作为共同所有者 的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应有权 被 确定 为 基础 发明的 共同发明 人。
每个共同所有者都可以 自行 或通过授予 许可 为商业和非商业目的 使用 或利用 共同知识产权。 但是, 如果 授予许可证 , 则禁止被许可方 授予分许可证( 根据 Sec .228 条 )或 转让许可 权。 如果 向第三方授予 许可 ,则在其竞争利益受到影响的范围内 ,应征 得受影响共同所有人 的同意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 作为 共同所有人自行进行商业利用, 或者 如果 许可 授予 第三方, 则应向 其他共同所有人 支付 合理的费用 。 应就此另行达成 协议 。
上述规定 也适用于 其他 知识产权 。
如果 共同开发其他 新的 研究和开发成果,但 无法 注册 知识产权 (例如版权、专有技术), 则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 都可以使用 此类 成果的 开发权开发。 第 14.8.6 节应比照 适用。
在任何情况下 , 项目合作伙伴应确保并 采取 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并签订 所有书面协议,以便 他们可以 不受限制 地使用 发明 和其他 研究和开发 成果 (特别是版权) 由员工、代理人或第三方承包商实施或开发。 24 在任何情况下 , 项目合作伙伴应确保并 采取 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并签订 所有书面协议,以便 他们可以 不受限制 地使用 发明 和其他 研究 。 开发 结果 (特别是版权) 由员工、代理人或第三方承包商影响或开发。 24
项目合作伙伴应 通过 发送 相应文件,立即将其员工提交的 发明 通知 内容以及 奥地利 和国外 的知识产权 申请内容告知彼此。 通信 可以 通过电子邮件 进行,也可以通过 原始数据载体或数据载体邮寄 进行。 在任何情况下, 项目 合作伙伴 均相互承诺 在 以下 日期之前对其他项目合作伙伴的发明通知和知识产权申请保密公布 注册 并 避免 任何 不利 于新颖性的行为(例如 出版物)。 25 项目合作伙伴应通过发送相应文件,立即将其员工提交的发明通知内容以及奥地利和国外的知识产权申请内容告知彼此。通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也可以通过原始数据载体或数据载体邮寄进行。在任何情况下,项目合作伙伴均相互承诺在注册公布之前对另一项目合作伙伴的发明通知和知识产权申请保密,并避免采取任何不利于新颖性的行为(例如出版物)。25
职务发明 的付款 26 由 有权 拥有 研发成果 所有权 的项目 合作方 承担。 付款 金额 应与 职务发明 的商业利用 能力 相称 。这 同样适用于 任何事后 索赔。 42 职务发明 26 的付款应 由 有权 拥有 研究与开发成果 所有权 的项目合作伙伴 承担。 付款 金额 应与 职务发明 的商业利用 能力 相称 。 这 同样适用于 任何事后 索赔。 42
项目 合作方 未 登记、 不 追究或放弃 知识产权的, 应通知其他项目 合作方 ;如果 相关 项目 合作方 破产 , 则此义务尤其适用 。和解程序 或 清算中。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有权 按比例为自己注册 知识产权 。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拒绝 按比例承担 所提供的知识产权,则该份额应归 其余项目 合作伙伴 所有 。 此类 知识产权转让 的条件 应 另行约定。 指定项目合作伙伴 应 采取 一切 必要 行动 并 发布 所有必要的 声明 项目合作方 未 登记、 不 追究或放弃 知识产权的 , 应通知其他项目 合作方 ;如果 相关 项目 合作方 破产 、 处于 和解程序 中或在 清算。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有权 按比例为自己注册 知识产权 。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拒绝 按比例承担 所提供的知识产权,则该份额应归 其余项目 合作伙伴 所有 。 此类 知识产权转让 的条件 应 另行约定。 指定项目合作伙伴 应 采取 一切 必要 行动 并 发布 所有必要的 声明
必填 对于作业对于作业 的的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 在 在 特别也特别也 特别也 在 在 已验证的表单。指定项目合作伙伴应获得已验证的表单。指定项目合作伙伴应获得 一个 非-非- 非- 独家Dokke 公司 不可转让, 否不可转让, 否 不可转让, 否 N 级可再许可许可证 自由自由 自由 收费收费 无限制无限制 及时及时 为 用用 用 用于研究目的用于研究目的 和和 教学。教学。 教学。 这这 同上同上 同上 应用应用 应用 比照比照 比照 自 其他研发成果其他研发成果 不不 不 能够保护(例如版权或能够保护(例如版权或 专有技术)。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 不希望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要求 为 特定 国家 注册知识产权 ,则上述 段落的规定 也应 比照适用 。
如果 使用或 利用 项目合作伙伴的新 知识产权 是 必须使用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的新知识产权 的,则前者应 授予 后者 访问的权利 以 换取 支付 合理的 费用。 27 如果 使用或 利用 项目合作伙伴的新 知识产权 需要 使用其他项目合作伙伴的新知识产权 , 则前者应 授予 后者 访问 此类 权利。返回 支付 合理 费用。 27
如果 其中一个项目合作伙伴 破产或 清算,其他项目合作伙伴应 尽 一切可能 确保 他们 处理所有必要的现有和 新的 研发成果,这些成果对于 进一步实施或完成 研究项目。
项目合作伙伴应相互免费授予 所有 新的 研究和 开发成果 的不可撤销的许可或使用 权 ,用于研究和教学目的。 如果 本研究 是与 第三方企业或其他 研究机构 联合进行的 ,并且是 商业 开发 或在 合同研究框架 内 进行的 ,则此规定也 适用 。 特别是, 项目 合作伙伴 也 有权 在欧盟 研究项目的 框架 内开发 新的 研发 成果 。与使用 新 研发成果 有关 的对 项目 合作伙伴 合法利益 的任何限制 ,特别是合法竞争和保密 利益, 应在个案 。
15 出版物, 科学 开发 15 出版物, 科学 开发 15 出版物, 科学 开发
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应 尽 其所能提供口头 和 书面科学/技术出版物,因为 这些 出版物有助于 记录 他们的 科学 专业知识。 原则上必须公布 基础研究 的结果 。 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应 尽 其所能提供口头 和 书面科学/技术出版物,因为 这些 出版物有助于 记录 他们的 科学 专业知识。 原则上必须公布 基础研究 的结果 。
出版物 应 遵守 合同保密条款和其他限制(参见第 14.10 节、第 14.16 节等)。 项目合作伙伴应确保其项目工作人员不会展示此类 出版物。 出版物 应 遵守 合同保密条款和其他限制(参见第 14.10 节、第 14.16 节等)。 项目合作伙伴应确保其项目工作人员不会展示此类 出版物。
项目合作伙伴有权 发布从其开展 的工作中获得 的研究和开发成果 。
联盟负责人可以不受限制 地发表基础研究 的结果。 此类出版物必须 提供给 项目合作伙伴。 28 联盟负责人可以不受限制 地发表基础研究 的结果 。 此类出版物必须 提供给 项目合作伙伴。 28
应用 研究 领域的 出版物 需要 项目 合作伙伴 的同意 。此类 同意只能在 收到计划发布 后十五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建议修改) 以正当理由拒绝 ,否则 应 视为 同意。 计划中的发布应 通过电子邮件或数据 载体 以 电子 形式传输 。
项目合作伙伴应 尽 其所能参与 发布 任何 不 损害 其 利益 的基本 结果 。
在演示或海报的情况下,所有涉及的项目合作伙伴都应命名为“合作伙伴”,除非个别项目合作伙伴明确要求不提及。对于科学文章或论文,所有项目合作伙伴的命名不是强制性的。在所有情况下,应明确说明该研究是在 TECXPORT 双边呼叫江苏/中国 – 呼叫 2024 计划下进行的,并由联邦政府资助。 29 .
参与 项目 的学生 有权 使用 其研究成果, 例如 用于 学士、硕士、文凭或博士论文。保密规定 应在 学生开始工作 之前 以 书面 形式达成 。 时滞期应 尽可能 短 , 最长为 5 年。学士 、硕士、文凭和博士 论文 不得包含 机密信息(专有技术、商业和商业秘密)和 发布可能 对 项目 合作伙伴 有害 的信息 。 此类 同意只能在 收到计划发布 后三十 (3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建议修改) 以正当理由拒绝 ,否则 应 视为 已授予同意。 参与 项目 的学生 有权 使用 其研究成果, 例如 用于 学士、硕士、文凭或博士论文。保密规定 应在 学生开始工作 之前 以 书面 形式达成 。 时滞期应 尽可能 短 , 最长为 5 年。学士 、硕士、文凭和博士 论文 不得包含 机密信息 (专有技术、商业和商业秘密)和 发布可能 对 项目 合作伙伴 有害 的信息 。 此类 同意只能在 收到计划发布 后三十 (3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建议修改) 以正当理由拒绝 , 否则 应 视为 已授予同意。
16 知识产权保护 16 知识产权保护
项目合作伙伴将相互通知 任何 侵犯 现有和 新 知识产权 的行为,并 尽 其 所能 进行保护 。 项目合作伙伴将相互通知 任何 侵犯 现有和 新 知识产权 的行为, 并 尽 其 所能 进行保护 。
在 共同获得 新的 知识产权的情况下, 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 有权 单独捍卫 知识产权 。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必须 充分了解 此情况。 在 共同获得 新的 知识产权的情况下 , 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 有权 单独捍卫 知识产权 。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必须 充分了解 此情况。
保密 义务 保密 义务
项目合作伙伴承诺 对 任何 技术 知识、 专有技术、商业 和商业 秘密、数据和信息、文件、评估、技术规格等(“机密信息”)保密。机密 信息 应 指 以口头 或 书面 形式指定 的所有信息,或其 机密 性源自 具体 情况 的所有信息30 。此义务 应适用于 为 研究项目做出贡献或由 研究 项目 产生或在项目过程中 访问 的任何“机密 信息”。 任何 在项目期间 未使用的 知识和 想法 也 必须被视为 “机密 信息”。 项目合作伙伴承诺 对 任何 技术 知识、 专有技术、商业 和商业 秘密、数据和信息、文件、评估、技术规格等(“机密信息”)保密。机密 信息 应 指 以口头 或 书面 形式指定 的所有信息 ,或其 机密 性源自 当时 情况 的所有信息 30 .此义务 应适用于 为 研究项目做出贡献或由 研究 项目 产生或在项目过程中 访问 的任何 “机密 信息”。 任何 在项目期间 未使用的 知识和 想法 也 必须被视为 “机密 信息”。
所有参与 研究项目的人员(员工、分包商等)都必须 明确 包含在 保密义务中。 员工的保密义务应 定义为, 在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 即使在 雇佣关系结束后 ,该 义务仍具有 完全效力 。项目 合作方 对参与研究项目 的人员 违反保密义务 的行为 , 如同 其 自身违反 保密义务承担责任。 所有参与 研究项目的人员(员工、分包商等)都必须 明确 包含在 保密义务中。 员工的保密义务应 定义为, 在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 即使在 雇佣关系结束后 , 该 义务仍具有 完全效力 。项目 合作方 对参与研究项目 的人员 违反保密义务 的行为 , 如同 其 自身违反 保密义务承担责任。
此保密 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 未经项目合作伙伴 事先明确同意 ,不得 将 机密信息 用于 履行 合同 以外的目的 ,以及 仅 向 必须 参与 以确保 合同 正确 履行的人员 披露此类信息 。 此保密 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 未经项目合作伙伴 事先明确同意 ,不得将 机密信息 以任何方式用于 履行 合同 以外的目的 , 并 披露此类 信息的 义务仅 向 必须 参与 以确保 合同正确履行 的人员 提供。
对项目 合作伙伴 之间在 履行 本合同 时 交换的或在合同过程中 获得的 机密 信息的保密 义务 项目 在本 合同 期限 结束后 的 5 年 内保持 有效 ,除非此类信息是公开的。 对于 项目 合作伙伴 之间为 履行 本合同 而 交换的 或在项目 过程中 获得的 机密 信息,保密义务 应在 期限 后继续有效本合同 结束后 5 年 , 除非此类信息是公开的。
任何违反 c 诚信义务的行为都将 受到 每 起案件 10.000 欧元的合同 罚款 ,而所有违规行为的总和以合作伙伴总预算的 50% 为限。 任何违反 c 诚信义务的行为都将 受到 每 起案件 10.000 欧元的合同 罚款 ,而所有违规行为的总和以合作伙伴总预算的 50% 为限。
机密信息 不应 包括 以下信息: 机密信息 不应 包括 以下信息:
在 签署 本协议 时 众所周知 的, 在 签署 本协议 时 众所周知 的,
这在 后来才为 人所知 ,但不 是通过 违反此保密 义务 这在 后来才为 人所知 ,但不 是通过 违反此保密 义务 , ,
在 本协议 签订 之前,信息 接收方 已经 知道 的信息, 在本协议签订 之前,信息 接收方 已经 知道 的信息,
从 有权 披露 信息的第三方 收到 的信息, 从 有权 披露 信息的第三方 收到 的信息,
由于 法定 义务而必须 披露 的内容, 由于 法定 义务而必须 披露 的内容,
它是 独立于现有调查结果开发的; 独立开发此类信息的项目合作伙伴必须提供相关 证据; 它是 独立于现有调查结果开发的; 独立 开发此类信息 的项目 合作伙伴 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或 经项目 合作伙伴共同书面协议 定义为 不 保密 的信息。 或 经项目 合作伙伴共同书面协议 定义为 不 保密 的信息。
保密 义务 不应 阻止 任何 项目 合作伙伴 向 FFG 和其他授权机构 披露 信息 ,也不会 发布 项目合作伙伴的报告、信息和披露 义务。 保密 义务 不应 阻止 任何 项目 合作伙伴 向 FFG 和其他 授权组织和 机构 披露 信息 ,也不 免 除 项目合作伙伴的报告、信息和披露 义务。
数据保护 数据保护
项目合作伙伴明确声明, 他们将 按照 欧洲 议会 法规 (EU) 2016/679 的要求和 规定 开展 项目 以及 2016 年 4 月 27 日 关于在 个人数据处理方面保护自然人和此类数据自由流动的理事会 ,并废除指令 95/46/EC(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及关于保护自然人的联邦法案 关于个人数据处理 (Datenschutzgesetz – DSG)。 31 项目合作伙伴明确声明,他们将按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关于在个人数据处理和此类数据自由流动方面保护自然人的法规 (EU) 2016/679 的要求和规定开展项目。 废除指令 95/46/EC(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及关于在个人数据处理方面保护自然人的联邦法案 (Datenschutzgesetz – DSG)。31
项目合作伙伴明确同意, 与 本合同 、资金和 合同 合作 管理相关的 信息可以 披露 给 相关第三方 。 项目合作伙伴明确同意, 与 本合同 、 资金和 合同 合作 管理相关的 信息可以 披露 给 相关第三方 。
相关第三方应包括资助提供者、其他资助机构、 相关联邦部委、 为控制和监督 公共资金 的适当 使用 而设立的 控制 机构以及欧盟 机构。 他们 还应 包括 财团 领导者 的 控制 机构 及其 税务和法律顾问 。 项目合作伙伴应 根据《数据保护 法 》获得 提供 FFG 相关第三方应包括资助提供者、其他资助机构、 相关联邦部委、 为控制和监督 公共资金 的适当 使用 而设立的 控制 机构以及欧盟 机构。 他们 还应 包括 财团 领导者 的 控制 机构 及其 税务和法律顾问 。 项目合作伙伴应 根据 《数据保护 法 》获得 提供 FFG 要求的信息 所需的 任何同意 声明 。 要求 的信息所需的 任何同意 声明 。
项目合作伙伴承认,在 合同启动 和 履行 期间收集 的个人数据 对于 执行 符合公共 利益 的 FFG (第 6 条第 1 项目合作伙伴承认,在 合同启动 和 履行 期间收集的个人数据 对于 执行 FFG 为 公共 利益 执行 的任务 是必要的 (第 6 条第 (1) 款) 款 )
(e) GDPR)、 为遵守 法律 义务 (GDPR 第 6 条第 (1) 款 (c) 项)或维护 控制者或 第三方 追求 的 合法利益 (GDPR 第 6 条第 (1) 款 (f) 项), 资助提供者和资助机构 可用于合同的启动 和 履行 , 用于 执行 分配给 FFG 的任务和控制 目的。 在 此类使用的情况下 , 数据 可能 必须 传输或披露 给 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 联邦(地区) 政府的机构和代理人 , 法院 审计 和 欧盟 或其他 授权第三方。 这种使用 的法律依据 是 遵守 法律 义务 ( 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c 项)或 执行 为 公共利益 执行的任务 (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e) 项)。 如果 多个联邦(地区)机构和/或资助提供者 希望 为同一项目向同一 资助接受 者提供资金 (尽管 目的 不同)并需要 相互协调,则应 根据以下任一 方式进行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c 项规定的 法律 义务 ,或维护 控制者 或 第三方 追求的合法 利益 (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f 项 )。 32 (e) GDPR)、为遵守法律义务(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c 项)或维护控制者或第三方追求的合法利益(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f 项),资助提供者和资助机构可用于合同的启动和履行、执行分配给 FFG 的任务以及用于控制目的。在此类使用的情况下,可能必须将数据传输或披露给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联邦(地区)政府、审计法院和欧盟或其他授权第三方的机构和代理人。这种使用的法律依据是遵守法律义务(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c 项)或执行为公共利益执行的任务(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e) 项)。如果多个联邦(地区)机构和/或资助提供者希望为同一项目向同一资助接受者提供资金(尽管目的不同)并需要相互协调,则应根据 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c) 项的法律义务或维护控制者或第三方追求的合法利益(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f 项)进行。32
互惠责任 和 保修 互惠责任 和 保修
项目合作伙伴了解与 进行 研究 相关的风险。他们 应采取一切 必要的 谨慎 措施,以合理 地进行 研究 ,并 应尽一切努力 实现 计划的结果。 项目 合作伙伴 相互保证, 他们 应根据 提供研究成果时的科学技术 状况 提供研究成果,并 遵守 可比研究 项目的国际标准。 项目合作伙伴了解与 进行 研究 相关的风险。 他们 应采取一切 必要的 谨慎 措施 ,以合理 地进行 研究 , 并 应尽一切努力 实现 计划的结果。 项目 合作伙伴 相互保证, 他们 应根据 提供研究成果时的科学技术 状况 和 国际标准 提供研究 成果 可比的研究 项目。
However, the Project Partners cannot assume any further liability or guarantee the achievement of the envisaged results. Nor do they guarantee that the envisaged research results can be exploited industrially or commercially. In particular, the Project Partners shall not be liable reciprocally with respect to the research results for lost profit or other financial losses or for other losses incurred by consortium partners or third parties that aris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use of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esults. If the envisage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esults are not achieved, none of the Project Partners shall be entitled to the return of contributions provided. 但是, 项目合作伙伴不能承担 任何 进一步的责任 或 保证 预期 结果的 实现 。 他们也不 保证 设想的研究成果可以在 工业或商业上得到利用。 特别是, 对于 研究结果 的利润损失或其他经济损失,或 财团合作伙伴或第三方 因使用 而产生的其他损失,项目合作伙伴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研发 成果。 如果 预期的 研究和 开发 成果 未 实现,则任何项目合作伙伴均无权获得所提供贡献的返还。
For the Austrian consortium: The Consortium Lead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losses that result from a delayed disbursement of public funding payments by the FFG to the Consortium Leader for budgetary reasons. 对于奥地利财团: 财团负责人 不对因 FFG 出于 预算 原因 延迟 向财团 负责人 支付公共资金 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
项目合作伙伴不保证 所提供信息的 完整性和准确性 ,也不 对 彼此 承担任何责任 。 这 不适用于 故意 或重大过失的情况。每个项目合作伙伴应在 合理 期限内 项目合作伙伴不保证 所提供信息的 完整性和准确性 ,也不 对 彼此 承担任何责任 。 这 不适用于 故意 或重大过失的情况。每个项目合作伙伴应在 合理 期限内 纠正通知其 的缺陷 。 纠正通知其 的缺陷 。
项目合作伙伴应对 遵守 法律规定和官方 条件 项目合作伙伴应对 遵守 法律规定和官方 条件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他们还应 就 遵守 资助合同 的规定和 所有其他 合同规定 承担相互责任 。 特别是,每个项目合作伙伴都 有责任 及时提供 附件 /E 中规定的 货币 和 实物捐 助。33 在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 。 34 如果 出现性能违约, 应以 书面 形式为 项目合作伙伴 设定合理的宽限期 。如果 宽限期届满无效, 缺席 的项目 合作伙伴 应承担 由 其他 项目合作伙伴 或 第三方替代 的费用 ,前提是可以替代 并得到 FFG 的批准 。 他们还应 就 遵守 资助合同 的规定和 所有其他 合同规定 承担相互 责任 。 特别是,每个项目合作伙伴应 负责 在附件 E.33 规定的期限内及时 提供 其 货币 和 实物捐 助 。 34 在 违约的情况下, 应以书面形式 为项目合作伙伴 设定 合理的 宽限期 。 如果 宽限期到期无效, 缺席 的项目 合作伙伴 应承担 由 其他 项目合作伙伴 或 第三方替代 的费用 ,前提是可以替代 并得到 FFG 的批准 。
对于奥地利财团:如果 公共资金 用于 联合研究,则应 根据 资助合同和 资助条件 使用 ,并 应遵守 所有其他相关规定 。 根据 FFG 规范,如果出现 向 FFG 偿还的理由 ,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均应对 偿还资金 承担连 带 责任(第 891 of the General Civil C ode, ABGB),这可能 仅限于 他们 收到的 资金金额 。 35 项目合作方违反 资助条件 或 资助合同 ,导致 资金减少、终止、偿还 或 暂停 的, 应 赔偿并使所有其他项目合作伙伴完全免受由此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无论过错程度如何。 对于奥地利财团:如果公共资金用于联合研究,则应根据资助合同和资助条件使用,并应遵守所有其他相关规定。根据 FFG 规范,如果出现向 FFG 偿还的理由,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偿还资金(ABGB 《民法典》第 891 条),该金额可限于他们收到的资金金额。35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违反 资助条件 或 资助合同, 并 导致 减少、终止、偿还 或 暂停 资助, 则应 赔偿并使所有其他项目合作伙伴完全免受由此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无论过错程度如何。
如果 第三方根据 合同研究 项目 提出其他索赔 ,则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应对 第三方承担 连带责任 。 如果 针对 一个或多个 项目 合作伙伴 提出此类 索赔 ,则引起此类索赔的合作伙伴应在 内部关系 中 承担 严格 责任。 该合作伙伴应赔偿并使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完全 免受损害。 如果 第三方根据 合同研究 项目 提出其他索赔 , 则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应对 第三方承担 连带责任 。 如果 针对 一个或多个 项目 合作伙伴 提出此类 索赔 , 则引起此类索赔的合作伙伴应在 内部关系 中 承担 严格 责任。 该合作伙伴应赔偿并使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完全 免受损害。
如果 多个项目合作伙伴负责 索赔 ,则这些项目 合作伙伴 应 按照 前述规定 承担其 参与 索赔因果关系 的责任 。 如果 无法确定他们参与 索赔 因果 关系的程度 , 则这些 项目 合作伙伴 应 承担 同等 责任。 如果 多个项目合作伙伴负责 索赔 ,则这些项目 合作伙伴 应 按照 前述规定 承担其 参与 索赔因果关系 的责任 。 如果 无法确定他们参与 索赔 因果 关系的程度 , 则这些 项目 合作伙伴 应 承担 同等 责任。
因不可抗力 造成的损失 责任应 被排除在外,提出不可抗力索赔的项目合作伙伴有责任提供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 造成的损失 责任应 被排除在外,提出不可抗力索赔的项目合作伙伴有责任提供 不可抗力 存在 的证据。 存在的证据。
禁止 引 诱 禁止 引 诱
项目合作伙伴应仅相互联系本合同中被确定为联系人的其他项目合作伙伴的员工和顾问。特别是, 项目合作伙伴应在项目期间和 [...] 36 项目结束后,避免任何可能导致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的员工或顾问离职的事情;特别是,他们应避免任何引诱企 图37 或与此类人员建立雇佣关系。 项目合作伙伴应仅相互联系本合同中被确定为联系人的其他项目合作伙伴的员工和顾问。特别是, 项目合作伙伴应在项目期间和 [...] 36 项目结束后,避免任何可能导致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的员工或顾问离职的事情 ;特别是,他们应避免任何引诱 37 的企图或与这些人建立雇佣关系。
终止 合同 终止 合同
定期 终止 合同: 定期 终止 合同:
本财团协议应在第 4 节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研究项目成功完成时终止。本财团协议应在第 4 节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研究项目成功完成时终止。
追溯 终止 合同: 追溯 终止 合同:
如果资助提供者未做出积极的资助决定或未签订资助合同,则本财团协议应终止并具有追溯效力。如果资助提供者未做出积极的资助决定或未签订资助合同,则本财团协议应终止并具有追溯效力。
提前终止 合同: 提前终止 合同:
如果项目委员会一致决定在 FFG/MOST 批准下中止研究项目,则本财团协议应提前终止。如果项目委员会一致决定在 FFG/MOST 批准下中止研究项目,则本财团协议应提前终止。
提款:提款: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退出 联合体协议 ,则与相关项目合作伙伴 签订 的所有合作 协议将自动终止(参见 第 7 节 )。 如果 项目合作伙伴退出 联合体协议 , 则与相关项目合作伙伴 签订的所有合作 协议 将自动终止 (参见 第 7 节 )。
项目 合作伙伴 在项目期间 不得 退出 本财团协议 ,除非所有项目合作伙伴都同意并 立即通知 FFG/MOST 。这 不适用于 任何时候都可以 的 正 当理由 提款。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对退出 方 或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的资产 启动破产程序 、项目合作伙伴无法 继续提供服务或 违反合同 项目合作伙伴 对 退出 方的规定。 项目 合作伙伴 在项目期间 不得 退出 本财团协议 , 除非所有项目合作伙伴都同意并 立即通知 FFG/MOST 。 这 不适用于 任何时候都可以 的 正 当理由 提款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对退出 方 或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的资产 启动破产程序 、 项目合作伙伴无法 继续提供服务或 违反合同规定 退出 方 的项目合作伙伴。
在撤销生效日期 之前 签订 的财务义务 应保持完全有效 。 如果撤销,已提供给 项目的 现金 和实物捐助 将 不予 退还 。 在撤销生效日期 之前 签订 的财务义务 应保持完全有效 。 如果撤销,已提供给 项目的 现金 和实物捐助 将 不予 退还 。
退出 的项目合作伙伴应承担 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因 退出 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 退出 的项目合作伙伴应承担 其他 项目 合作伙伴 因 退出 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
在项目 过程中 授予 退出的项目合作伙伴 对 现有和 新 知识产权的任何访问权限 应在 撤销之日 到期。 退出 的项目合作伙伴应归还收到的所有文件 和数据 ,或提供 销毁文件 和数据的证据 。 在项目 过程中 授予 退出的项目合作伙伴 对 现有和 新 知识产权的任何访问权限 应在 撤销之日 到期 。 退出 的项目合作伙伴应归还收到的所有文件 和数据 ,或提供 销毁文件 和数据的证据 。
退出的项目合作伙伴 在项目过程中授予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的既存和 新 知识产权 的所有访问权限 ,在 撤销 之日起 至结束 期间仍具有 完全效力 。 项目或超出 要求 。 退出的项目合作伙伴 在项目过程中授予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的既存和 新 知识产权 的所有访问权限 ,在 撤销 日期 后 至项目结束 或之后 仍具有 完全效力 ,如果 必需 或 权宜之计。
由本财团协议引起的任何其他共同索赔(例如保密、出版物等)不受 撤销的影响 。 如果 项目 合作伙伴 退出 ,则与其他 联合体合作伙伴 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应继续有效。 由本财团协议引起的任何其他共同索赔(例如保密、出版物等)不受 撤销的影响 。 如果 项目 合作伙伴 退出 , 则与其他 联合体合作伙伴 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应继续有效。
如果 财团负责人 退出 剩余的项目 合作伙伴 , 财团负责人应立即 向 FFG 推荐新的 财团 负责人 。 拟议的财团负责人必须同意 签订 财团协议,并应提交 FFG 要求 的所有文件。 新 财团 负责人 的任命 和 旧 财团 负责人 的退出 只有在 FFG 如果 财团负责人 退出 剩余的项目 合作伙伴 , 财团负责人应立即 向 FFG 推荐新的 财团 负责人 。 拟议的财团负责人必须同意 签订 财团协议,并应提交 FFG 要求 的所有文件。 新 财团 负责人 的任命 和 旧 财团 负责人 的退出 只有在 FFG 批准后才能生效 。 批准 后才能 生效。
如果 退出 的项目合作伙伴 的份额 由 剩余的项目 合作伙伴 接管 , 则资助合同 和 联合体协议 下 的权利 和义务 应在 他们之间分配。 如果 退出 的项目合作伙伴 的份额 由 剩余的项目 合作伙伴 接管 , 则资助合同 和 联合体协议 下 的权利 和义务 应在 他们之间分配。
The FFG must be notified immediately if the fundamental goals of the project can no longer be achieved due to the withdrawal of a Project Partner. 如果 由于 项目合作伙伴 的退出 而 无法 再实现 项目的基本目标 , 则必须 立即通知 FFG 。
The admission of a new Project Partner shall in any case require the prior approval of the FFG and an amendment to the Funding Contract by mutual agreement. 在任何情况下 , 新的 项目合作伙伴的 加入 都需要 事先获得 FFG 的批准 ,并通过 双方 协议 修改 资助合同 。
项目合作伙伴应在 FFG 批准 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 接管 项目的 股份 正在清算或破产的合伙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并由 FFG 根据资助合同按比例收取相应的款项。 项目合作伙伴应在 FFG 批准 的情况下 , 尽最大努力 接管 处于清算或无力偿债状态的项目合作伙伴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并由 FFG 根据资助合同按比例收取相应的款项。
即使合同终止 , 项目合作伙伴 仍必须 继续 履行资助合同 中规定的报告、信息和披露义务 。 即使合同终止 , 项目合作伙伴 仍必须 继续 履行资助合同 中规定的报告、信息和披露义务 。
合同 D 文档 合同 D 文档
以下文件应构成 本联盟 协议 的组成部分。它们 应 对所有项目 合作伙伴具有约束力: 以下文件应构成 本联盟 协议 的组成部分。 它们 应 对所有项目合作伙伴具有约束 力:
2024 年 10 月 9 2024 年 10 月 9 日的拨款申请 日的拨款申请
催缴 文件, 例如 Guideli nes 插入 相关资助 计划的 催缴 文件, 例如 Guideli nes 插入 相关资助 计划的 催缴文件 名称 催缴文件 名称
[与 各个项目合作伙伴 [ 与 各个项目合作伙伴 签订的合作 协议]。 签订的合作 协议]。
如果 本财团协议的条款 与 资助合同 (或 资助 要约 )相冲突 ,则 资助合同 的 条款 应 得逞。财团协议的冲突条款对资助方和 FFG 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 本财团协议的条款 与 资助合同 (或 资助 要约 ) 相冲突 , 应 以资助 合同 的规定 为准。财团协议的冲突条款对资助方和 FFG 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管辖管辖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受 诉讼当事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受诉讼当事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法院的专属管辖 主管法院的专属管辖
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受 诉讼当事人所在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管辖,但法律冲突条款除外。 本协议应受 诉讼当事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 法律 管辖, 但法律冲突条款除外。
结束 条款 结束 条款
如果本协议的某一 条款 无效 或变为无效 , 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无效条款应 由 最接近 项目合作伙伴 意图 和 无效条款在 法定 限制 如果本协议的某一 条款 无效 或变为无效 , 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无效条款应 由 最接近 项目合作伙伴 意图 和 无效条款在 法定 限制 内 经济效果的条款取代 。内 经济效果的条款取代 。
本协议包含 项目 合作伙伴 之间商定的所有条款 。尚未 达成任何辅助口头协议 。 关于现有 或 新 知识产权 的许可费金额 的法律争议 不应阻止 项目 合作伙伴 行使 相关知识产权 。 本协议包含 项目 合作伙伴 之间商定的所有条款 。 尚未 达成任何辅助口头协议 。 关于现有 或 新 知识产权 的许可费金额 的法律争议 不应阻止 项目 合作伙伴 行使 相关知识产权 。
未经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事先 书面 同意 , 项目合作伙伴 无权 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让与 本财团协议项下 的权利和 义务。 不得 以 不合理的 理由 未经 其他项目合作伙伴 事先 书面 同意 , 项目合作伙伴 无权 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让与 本财团协议项下 的权利和 义务。 不得 以 不合理的 理由 拒绝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的同意 。拒绝 其他项目 合作伙伴 的同意 。
对 本财团协议 的修改 或 修订 必须 以 书面 形式进行 ,方为 有效。 这 也适用于 取消 书面 形式的 对 本联盟协议 的修改 或 修订 必须 以 书面 形式进行 ,方为 有效。 这 也适用于 取消 书面 形式的 要求 。要求 。
执行 和 签名 执行 和 签名
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都应收到 本协议的数字 副本,包括以下附件: 每个项目 合作伙伴 都应收到 本协议的数字副本 ,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 ./A: 每个 项目 合作伙伴 的联系人名单
附件/B: 时间表 Annex./B: 时间表
附件/C: 知识产权协议 Annex./C: 知识产权协议
奥地利联合体领导者:RWE – Woschitz Engineering ZT GmbH奥地利联合体领导者:RWE – Woschitz Engineering ZT GmbH
地点 ,位于 DD.MM.YYYY 地点 ,位于 DD.MM.YYYY
[签名] [ 正楷 名称名字 ] [签名] [ 正楷 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