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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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
社会治安
与内部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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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由 V.Mzareulov 和 S.Chukavin 编写
历史沿革:
1966年7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法令
苏联部长会议成立了联盟-共和国性质的公共秩序保卫部
(苏联МООП)。民警机关的活动依据
1962 年 8 月 17 日颁布的《苏联民警条例》 进行规范
1968年底,执法机关的改革
该体系得以延续。
1968 年 11 月 19 日 ,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通过《 关于民警工作中严重缺陷及进一步加强民警工作的措施 》决议;同年 11 月 25 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法令,将苏联社会治安部更名为苏联内务部。除名称变更外,还实施了民警机构重组,建立政治机关,并将各类武装警卫部队整编为内务部内卫部队。这些改革措施持续至 1969 年 2 月,期间宣布了新的部委组织结构并完成内卫部队转型。
70 年代初进行了大规模法规更新。1972 年 6 月 16 日苏联部长会议第 452 号决议批准 《苏联内务部条例》,1973 年 6 月 8 日第 385 号决议通过 《苏联民警条例》,这两部法规一直实施至 1991 年。 根据 1973 年 6 月 8 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法令,正式确立
苏联民警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打击犯罪方面的基本职责与权限 。
1983年,苏联克格勃被赋予了对内务部机构的反间谍保障职能。
1989年10月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法令
予以恢复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务部 。
苏联执法机构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1990年10月1日至3日在渥太华举行的国际刑警组织第59届大会上,苏联被接纳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1991年1月1日,苏联内务部成立了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НЦБ)。
1991年3月6日,苏联通过了新的
《苏联民警法》,1991年4月18日又通过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
《民警法》。
1991 年 11 月 28 日,苏联总统令批准了新的《苏联内务部临时条例》,但该条例未及生效苏联便宣告解体。1991 年 12 月 19 日,根据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统第 289 号令,苏联内务部、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及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反间谍局的联盟与共和国机构被撤销,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安全与内务部。然而 1992 年 1 月 14 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法院首次庭审即裁定该总统令违宪。
Центральный аппарат МООП-МВД СССР находился в Москве по адресу ул. Огарева, 6
Источники: В.Ф.Некрасов, Энциклопедия МВ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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